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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民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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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民四条约》,是民国4年(1915年)大日本帝国提出《对华二十一条要求》之后,中华民国袁世凯政府努力与日本大正天皇政府周旋后所签订的《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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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3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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