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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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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成立于1997年,是台湾第一个要求保障爱滋病患者人权的非营利组织与互助团体,秘书长是林宜慧。权促会主张,防治爱滋病必须在“兼顾人权”前提下进行,反对政府以监控罪犯的方式控管爱滋病感染者及病患,并积极为爱滋病感染者及病患的工作权、就学权及基本人权努力。曾出版《台湾爱滋感染者医疗权益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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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
权促会曾对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提出许多意见。在1997年发表的修改刍议之中就提出将爱滋病移出法定传染病、积极增列感染者权益、区分健康感染者与发病之爱滋病患等等。
2005年,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侯水盛等37人提起“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第六条之一及第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该条文为限制爱滋感染者权益之条款,赋予主管机关随时可自行判断限制爱滋感染者权益的空间,权促会曾连署其他团体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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