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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台湾省国民中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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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台湾省国民中学教室是指中华民国于1968年开始实施九年国教时,统一由成功大学教授王济昌为新建国民中学设计的教室,当时全台湾省[a]新建的国民中学几乎都使用这款设计兴建。[1]因其建筑特色,又有“折版式屋顶校舍”的称呼。[2]
背景

1968年,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指示在台北市、台湾省以及福建省金门县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大量新建国民中学,台湾省境内由台湾省政府教育厅负责。[1]
为让建筑快速完成,全台湾省[b]新成立的国民中学建筑皆由省教育厅委托台湾省立成功大学(今国立成功大学)建筑工程系设计[3],成大建筑系方面交由教授王济昌负责设计[1]。当时,全台湾仅阳明山管理局辖下明德国中、新民国中、至善国中及阳明国中四所学校校舍的建筑,交由与阳管局局长潘其武熟识的女建筑师修泽兰设计。[4]
为了让全省的学校能够了解其规划、设计,省政府教育厅编制《学校建筑规划及设计注意事项》,作为推动九年国教建筑设计之标准,并于1968年3月28、29日办理台湾省实施九年国民教育新建国民中学校舍工程人员研讨会。[4]
建筑
王济昌设计了10种设计图[5];可以分为一层楼、二层楼和三层楼式的建筑,并皆具有“折版式屋顶”(波浪式屋顶)[2][6]、屋顶正立面为三角形等特色、大面开窗。二层楼、三层楼建筑也具有悬臂式走廊[1][7]、垃圾垂直运输通道等特色。
分布
目前全台湾仍有多所国中拥有此款教室,如云林县内就还有16间学校、大约30栋这种建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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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立土库国民中学自强楼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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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国中自强楼南栋。本款建筑多使用悬臂工法,走廊单边缺乏梁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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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县立光复国民中学因九二一大地震而震毁的校舍。
注释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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