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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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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育生(1918年1月—1955年4月18日),广东省梅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台湾省气象局雇员,因堂弟余海晏自首受牵连被判处死刑,1955年4月8日枪决于安坑刑场[1]

事实速览 余育生, 个人资料 ...

生平

余育生,1918年生于广东省梅县,1938年与堂弟余海晏加入共产党,并在生活书店与民报报社担任记者工作,由于报社遭到查抄离县与共党失去联系,直到1947年在福州中共福建省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取得联系后,持续发展组织,吸收林在寿、洪金育加入组织,并接受中共特训。1947年5月,谢孟存陈实由林在寿介绍加入共产党,1948年2月洪金育吸收江石荪。余育生、谢孟存等人于1948年10月前后来台潜伏。

1950年余育生透过福建同乡倪师坛介绍进入《公论报》担任记者工作[2],之后进入台湾省气象局工作。

1953年11月间,余海晏当时服务于台南山林管理所嘉义分所股长,由于曾伪造福建清流县教育科科员等证明,向内政部调查局自首叛乱部分罪名,调查局以其自首不诚为由拘提审讯,余海晏提请自新,于是将余育生、谢孟存、陈实江石荪黎达陈定昌郑新忠供出。

1954年9月全案侦结审判,余海晏自新受感化教育2年,余育生被判处死刑,1955年4月8日枪决于安坑刑场[1]。由于倪师坛曾经介绍余育生进入公论报,被保密局以知匪不报持续侦查,最终以黄尔尊案中,新生报董事会秘书徐瀚波曾加入共党并告知倪师坛共党身分,倪师坛已知匪不报遭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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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余育生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3]

平反

2019年2月2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第三批平反,依据促转会第16次、第18次、第19次委员会议决议,撤销受难者黄顶君等1050人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3)审三字第 95 号,有关余育生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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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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