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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旸光电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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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旸光电弊案是蔡英文政府推动其绿电政策所引起的诸多结构性贪腐事件之一。案件牵涉侵占国有非公用土地、伪造文书罪、以及贪污罪等等的罪名。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有经济部能源署太阳光电组组长林文信、前台南市经发局长陈凯凌、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以及前行政院顾问、前民进党新竹县党代表,时任力旸科技总裁古盛辉等人,涉案人物由地方至中央都牵涉至其中,违法设置场地所获得的收入预估为91亿2601万8763元。[1][2][3][4]
案件
根据中华民国农业部(时为农委会)在2020年7月28日所发布的农业主管机关同意农业用地变更使用审查作业要点的规定下,在两公顷以下的农地不可变更为光电用地(俗称小二甲禁令),而在两公顷以上的农业用地则属于地方审议的开发案件,必须征求到中央农业机关的同意后才能够设置光电板发电。然而力旸集团利用其党政人脉进行官商勾结,使得原本两公顷以下的农地有机会解禁,并且伪造文书以取得139件光电案场,获利上百亿,致使引起外界质疑其是否违法。[5]
- 2022年,台南地检署收到力旸集团取得七股五天光电场电业许可涉及不法的情报,由时任检察长叶淑文分案给检察官周盟翔以及郭书鸣侦办,于2023年3月6日由郭书鸣检察官搜索台南市经发局,再于该年4月7日搜索民间公证人,最终于2023年5月30日针对力旸能源等相关处所执行搜索,并传唤古盛辉以及涉案人进行讯问,2023年5月31日凌晨古盛辉以400万元交保。[6][7]
- 2024年4月26日,台南地检署侦结此案并宣布正式起诉相关人员,在侦办时检方发动6次搜索并侦破3780万现金以及讯问被告跟证人246人次。检方指控古盛辉集团为了能够挣脱小二甲禁令,因此向经济部以及台南市经发局施压,而能源署太阳光电组组长林文信、前台南市经发局长陈凯凌在明知道力旸集团不符合计画的认定范围内依旧帮其推动了研商会议,最终台南地检署以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及公务员对监督事务图利罪嫌等起诉共15人。[1][2][3]
- 2024年12月2日,台南地方法院召开准备庭,古盛辉等人均否认犯罪,故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再开。[8]
- 2025年6月25日,检方传唤台南市长黄伟哲到庭作证,黄伟哲表示,时任行政院副院长沈荣津,经济部长王美花等人都指出台南的光电审查进度缓慢,要求进度加快,其与古盛辉不熟识,安排的会面也并非关说而更像是普通民众陈情,至于为何审查通过,黄伟哲表示该案采用联审制,交给经发局处理而非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全权决定,并且联审会委员既不是他聘用也不是他所勾选。[9]
- 2025年8月22日,台南地院传唤时任审查此案的农业局专员以及顾问公司承办人员,该专员表示即使审查不通过,此案依旧不停地送来审查,因此在审查的过程中感到有压力,至于是否有关说的情形,其表示自身没有权限可以这样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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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
- 屏东地检署于2025年5月5日访视力旸公司的太阳能光电厂及升压站,遭到黄国昌质疑民进党当局是在赤裸裸的妨碍司法公正,让检调机关变成党国鹰犬。[12]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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