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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语罗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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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是一种以罗马字母书写台湾语言的文字,为台湾原住民族各族语言之法定书写系统,使用拉丁字母。1947年因教会传教需要关系,各语言文字渐渐规范化,并大量在民间被使用。最终于2005年透过原住民族委员会召开会议确认各族语正书法,并于同年12月15日由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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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历史上,族语罗马字最早出现在荷治时期,使用范围主要涵盖台湾西南部的平埔族群,其中为人所知的文献是以西拉雅文撰写之“新港文书”及圣经《马太福音》等。
17-19 世纪的明、清时期,统治者以闽南语等汉语系语言之汉字音译记录若干平埔族群之族语诗歌和语汇。[1]
日治时期,由于日语教育的日益普及,使用日语假名者书写各族语言的情形很普遍。此外,于部落从事族语民间文学与田野调查记录之学者,皆以罗马字纪录族语,如伊能嘉矩等。
1945年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期,因为同化政策关系,国民政府禁止使用罗马字、日语假名,且将族语视为方言,并主张台湾的“各种方言”均可使用注音符号来书写,故随之出现了使用国语注音符号的方式书写族语。[2]
1947起,台湾圣经公会开始以罗马字著手将圣经、圣诗本翻译成各族语版本。不久后即遭国民政府查禁等压力而改用注音字。
1960年代后期开始台湾主体意识逐渐提升,台湾圣经公会逐步规范更多族语罗马字书写系统至今。
1980年代后,台湾原住民族运动蓬勃发展,“还我母语”成为运动的主要诉求之一。教育部遂于1992年委托中央研究院院士李壬癸编订“中国语文台湾南岛语言的语音符号系统”,并于1994年颁布实施。
2001年台湾办理首次原住民族语能力认证考试以来,对于具备统一标准性的正书法之需求日渐增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遂与各族语使用者、研究台湾原住民族语之语言学者、原住民籍学者和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委员等,于2005年6月召开“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确认会议”,并于是年底12月15日函请教育部正式公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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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各族语罗马字书写系统规范者(或最早使用者)及其规范之年代[3](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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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列表
下表给出16种台湾原住民语言中有哪些字母,并列出该字母所代表的发音。[7]
附加符号
除引用 26 个罗马字母充当文字外,另酌以“附加符号”表示, 包含冒号“:”及6个特殊符号“ʼ”、“⌃”、“ṟ”、“é”、“ɨ”、“ʉ”。
6个特殊符号
编号 | 附加符号 | 内码 |
1 | ʼ | 02BC |
2 | ⌃ | 2303 |
3 | ṟ | 1E5F |
4 | é | 00E9 |
5 | ɨ | 0268 |
6 | ʉ | 0289 |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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