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台中市 (州辖市)
台灣日本時代行政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台中市(日语:台中市〔臺中市〕/たいちゅうし Taichū shi */?)为台湾日治时期时192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台中州。辖今台中市西区、北区、东区、南区以及中区。
Remove ads
行政区划


1920年10月1日,台湾总督府实施州厅制和台湾市制,将台中街及周边9庄合并成立“台中市”,并将原街庄改为大字,此时市辖域内分为台中、顶桥子头、公馆、东势子、旱溪、下桥子头、树子脚、番婆、半平厝、后垅子等10个大字。1926年4月1日,台中市实施町名改正,将台中大字改为31个町,而顶桥子头、公馆、后垅子、东势子接邻台中市的区域也被纳入町名改正的范围。1932年(昭和7年)10月1日,大屯郡北屯庄邱厝子(部分)赖厝廍(部分)并入台中市,前者编入新高町,后者编入梅枝町[2][3]。1941年(昭和16年)10月1日,大屯郡北屯庄干沟子、赖厝廍、邱厝子及北屯(部分)并入台中市,北屯大字并入台中市的部分因位在台中神社北侧,故改称宫北,而南屯庄土库、麻园头亦并入台中市[4],此时台中市下辖31町、15大字。
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接收日本台湾总督府辖区,市域改制为台中市 (省辖市),北屯乡、西屯乡、南屯乡在1947年并入台中市。
Remove ads
昭和10年(1935年)10月28日,台中市发布〈台中市告示第24号〉成立区,并发布〈台中市训令第8号〉区长职务规程,将台中市划分成以下各区。区设区长,负责区内之治安、防灾、清洁卫生、统计资料收集、道路、桥梁等公设物的管理。昭和17年(1941年)二战时期,为整合台湾人的保甲组织及日本人的町会组织,并改组强化各区而成的战时动员机构,将区改制为区会。8月28日发布《台中市区会规程》(台中市训令第8号),区会的名称与区域依照区的名称与区域,并由区长充任会长。
Remove ads
历任首长
Remove ads
市徽
市协议会
人口
设施
交通
神社
参见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