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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黄河大改道
1855年中国黄河大型改道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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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黄河大改道发生于清朝咸丰五年六月丙辰[1](1855年8月1日[2]),黄河在河南省开封府兰仪县铜瓦厢决口改道,此后黄河改向北行,由长垣县、东明县至张秋镇[3],在山东境内以济水(山东段俗称大清河)河道为入海口至今。
咸丰黄河改道是自公元前602年以来的黄河第26次大改道,也是距当代最近的形成今天黄河流向的一次大改道。从咸丰改道时起,近代河患日演日烈[4]。此次黄河改道,给两岸尤其是山东境内的民众带来巨大的损失。黄河泛滥带来的破坏,至光绪十年(1884年),山东黄河堤防全面建成,虽此后黄河仍不断决溢,但始终保持了从山东独流入海的局面[5]。
背景
自黄河夺淮至明代潘季驯四次治理黄河,黄河河道固定于明清河道三百余年。此次改道之前,以现行行政区划分,黄河大体经由河南、山东南部、安徽北部,最终在江苏北部入海[6]。
处理
虽然黄河水患危及清政府的经济利益,但当时清政府正全力对付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起义[7],军务紧张,无暇治理黄河。南河总督杨以增上奏清廷,口门“暂缓堵筑”[8]。
影响
此次黄河改道后,豫东、皖北、苏北的城镇摆脱黄河水患,但山东黄河洪灾更为频繁而严重[9]。山东济水以及大运河两岸的城镇因此衰落,以齐东县城为代表[10]。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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