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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寨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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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寨遗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北麓,临河与渭河交汇处,是一处重要的新石器时代史前文化遗址。遗址的主要文化遗存属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并出土了大量房址、墓葬陶器和其他生活用具,反映了距今约6000年的氏族聚落生活与社会组织结构。自1972年至1979年间,考古队在遗址进行了多次系统发掘,共揭露面积超过1.7万平方米,对聚落址、墓地及陶窑等遗迹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掘结果显示,遗址可分为四期(姜寨一期至四期),另确认有第五期属于客省庄二期文化,其中姜寨一期和二期的文化遗存数量及内涵最为丰富。此外,遗址还发现有规模庞大的氏族墓地,出土人骨超过2000具,是目前已知仰韶文化中规模最大的墓地之一。

事实速览 姜寨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姜寨遗址的发掘与研究被认为是中国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聚落考古的重大成果,尤其在聚落结构与墓葬研究方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遗址曾先后被公布为县(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然而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遗址面临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的双重压力,同时管理和资金投入不足,也给遗址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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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方位

姜寨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北麓,西南角濒临一条发源于骊山、经临潼县城东南后向西北流入渭河的河流——临河。遗址实际处于临河与渭河交汇处的三角地带。这里土壤肥沃,依山傍水,自然成为新石器时代先民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理想场所[1]:1

发现和发掘历程

1970年代初期,正值文化大革命深入推进的“批斗改”阶段。陕西省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和考古研究的文管会及省考古研究所被撤销并入陕西省博物馆,相关人员被下放至工厂、农村或“五七干校”接受劳动锻炼,导致全省文物与古建筑遭到严重破坏。针对此情况,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指示,即使在文革期间也要重视文物保护。为落实这一指示,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于1970年至1972年连续三次召开文物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全省文物工作的恢复与发展。姜寨遗址的发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2]:86-87

早在1967年文革初期,姜寨遗址东部地带在修建临潼县城至火车站的公路时被破坏,损毁了一批史前墓葬遗存。1969年至1970年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土地平整和梯田修筑从遗址东部最高处向西推进,挖去一至二米厚的文化堆积层,并逐步向西扩展。当时,由于缺乏管理,临潼县文化馆未能开展保护工作,且有文化素养的人员也不敢介入。直到1972年土地平整继续进行时,农民再次挖掘出大量人骨和遗物。已恢复工作的临潼县文化馆干部赵康民闻讯后赶赴现场,确认此处为一重要史前文化遗址,并立即上报陕西省文化局。尽管当时省文化局仍处于军宣队领导下的“批斗改”状态,但为贯彻周恩来关于文物保护的指示,仍迅速通知西安半坡博物馆组织考古队前往清理和发掘。半坡博物馆随即组建考古队,于1972年春季和秋季开展两次发掘,整个考古工作持续至1979年结束[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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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情况

姜寨遗址从1972年4月至1979年11月总共进行了11挖掘,总共的揭露面积达17084平方米,基本将遗址所保留的主体部分全面揭露[3]:60

第一至三次发掘

姜寨遗址的第一次至第三次发掘工作分别于1972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1972年10月21日至11月31日以及1973年4月16日至7月10日进行[3]:60,均属于抢救性发掘,主要针对因土地平整而遭破坏的地段进行清理[2]:88。第一次发掘在遗址东部展开,面积500余平方米,主要成果是在姜寨聚落址东壕沟东侧发现墓地,清理土坑墓33座、瓮棺葬12座,并在墓地北侧清理陶窑1座。第二次发掘围绕第一次发现的墓地展开,揭露面积约400平方米,基本揭示了墓地全貌,共清理土坑墓51座、瓮棺葬26座。第三次发掘面积达890平方米,除整体揭露一处大房址和一条壕沟外,还发现并清理了数十座小型、中型房址以及哨所类建筑遗迹,并出土了一批属于客省庄二期文化的遗存[3]:60

第四至第八次发掘

1973年9月4日至1975年12月25日,考古人员在姜寨遗址进行了第四至第八次发掘,围绕聚落址的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开展大规模揭露,并在中部进行局部发掘。揭露面积共计10175平方米,清理出大量房址、灰坑、灶坑等遗迹,以及部分壕沟和东北片墓地的局部区域[3]:60

第九次发掘

在第四至第八次发掘中,考古人员发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房址均向中部开门,而中部未见房址,却发现有年代晚于房址的墓葬,由此推测聚落址中部可能为广场。于是,第九次发掘在聚落中部大规模展开,时间为1976年3月13日至8月31日,发掘面积850平方米,累计发现土坑墓184座[3]:60-61

第十至十一次发掘

第十次与第十一次发掘分别于1977年3月28日至5月28日、1979年2月27日至11月23日进行。第十次发掘面积为460平方米,清理墓葬55座,明确了东北片墓地的范围;第十一次则揭露了聚落址东南部与中部尚未发掘的区域,发掘面积3386平方米。至此,姜寨聚落址保存的部分基本全部揭露[3]:61

考古收获

姜寨遗址在1975年7月第七次发掘之后,考古人员和专家根据地层关系将其分为四期,即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前期、半坡类型后期、庙底沟类型和半坡晚期类型,并将它们分别称为姜寨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每一期都有丰富的文化遗存。其中,姜寨一期和二期是目前已发现的同期同类文化遗存中数量最多、内涵最为丰富的。此后确认的姜寨第五期属于客省庄二期文化,其出土遗存大大充实了对该文化的认识[3]:61-62

此外,姜寨遗址还揭示了一处距今约6000年的氏族聚落址,并初步复原了其平面结构;同时,还发现了一处有2000余具人骨的仰韶文化墓地,是目前仰韶文化规模最大的同类墓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朱乃诚认为,姜寨遗址的发掘,尤其是姜寨一期聚落址与二期墓地的揭示和研究,是自西安半坡遗址发掘及聚落址研究以来,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聚落考古取得的最重要成果[3]:62

荣誉

1983年10月,姜寨遗址被当时的临潼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又将其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44[5]:60。2021年,姜寨遗址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名单[6]

保护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姜寨遗址面临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的双重威胁,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同时,遗址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文管所编制人员不足,除所长外,仅有五名在编工作人员需身兼数职,负责文物巡查、工程协调等业务的同时,还要兼顾党务、人事和财务等工作,专业人才匮乏。加之资金短缺,遗址的项目建设与保护工作面临较大挑战[4]:144

图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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