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淮阳巡抚,为明朝初期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沿革 宣德五年,设置,辖区包括山东及南直隶的江北地区。 正统四年,罢免,后恢复建制,辖区不变。 正统八年,去除山东。 正统十年,辖区包括南直隶江北的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滁州。 正统十二年,辖区包括山东济宁以南、南直隶江北地区。 正统十四年,辖区包括山东,南直隶的凤阳府、庐州府、淮安府、扬州府。同年,分为山东巡抚、凤阳巡抚。 参考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历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