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已公布多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共有12座。 第一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公布,共3个):大同市(1982年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平遥县(1986年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市(2011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 第二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1993年公布,共4个):新绛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代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祁县(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浑源县。 第三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2009年公布,共4个):太谷县、孝义市、介休市、左云县。 第四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2014年公布,共1个):汾阳市[2]。 参见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国文物保护 山西省历史文化街区 参考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