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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设立的一级行政区划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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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为中华民国过往的省分之一,系延续清朝制度所设置的22省之一,为华南7省之一,简称为“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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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名由来
管辖范围

广西省是一个内陆省份,全省辖境继承自清代。1947年全省土地面积约为21万平方公里[1]。东界广东省,北邻湖南省、贵州省,西界云南省,南接越南。1952年,怀集县划归广东省。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广西省,设立自治区后,获得钦州市、北海市全部及防城港市的港口区、防城区和东兴市,成为沿海省份,土地面积约为23万平方公里。
人口
民国元年(1912年)广西有175万8900户、916万600人,至民国37年(1948年)增加到296万226户、1467万2735人,分别增加68%、60%,平均每年增加3.3万户、15.3万人。大致情况是:民国元年至民国15年户数逐年增加,民国16年至民国27年户数有增有减,民国28年至民国37年基本呈逐年增加趋势。
以下依据中华民国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出版)、内政部统计司编《民国十七年各省市户口调查统计报告》(1931年出版)、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40年出版)、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1952年出版,页19-21)所提供的人口数据[2]:
民国36年(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的全国人口统计及民国37年(1948年)广西省政府公布的广西全省人口总数,为1463万6337人
据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于民国79年(1990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台闽地区籍贯为广西省的人数为4万1055人,占非台湾省籍269万4917人口当中的1.52%[3]。
历史沿革
辛亥革命后,清廷广西提督陆荣廷宣布广西独立,投向革命;之后逐渐排斥同盟会,取得省政的主导权。民国2年(1913年)二次革命中,陆荣廷支持袁世凯,镇压广西省内起义的革命派。蔡锷、唐继尧发动护国战争,陆荣廷秘密做反袁世凯的准备。民国5年(1916年)3月,陆荣廷发表广西省独立宣言,加入护国军,并取得广东省的管辖权。
孙文发动护法战争,在广州组织护法军政府,陆荣廷率桂军遂渐掌握了护法军政府的主导权。民国9年(1920年)第一次粤桂战争爆发,桂军被逐出广东,撤回广西。在北京政府的支援下,准备再进攻广东。民国10年(1921年)第二次粤桂战争爆发,陆荣廷失败逃往上海。后来再度成为广西省的统治者。但是未能完全掌握广西省,由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领导的新桂系所取代。
民国13年(1924年)5月,李宗仁发表“统一广西宣言”,开始逐步武力统一广西。李、黄、白采用“合纵连横”之策略,首先一鼓荡平陆云高部;其后趁陆荣廷与沈鸿英发生激战,与沈鸿英南北夹击陆荣廷,同年秋击溃陆荣廷部,攻占省会南宁;随即展开与沈鸿英的决战,至民国14年(1925年)4月消灭其势力,统一广西。旧桂系至此被消灭。
在新桂系与沈鸿英决战期间,孙中山于北京病危逝世。随后滇系军阀唐继尧即联络广东军阀陈炯明、邓本殷、刘震寰等,准备东下入粤推翻广州国民党政府。李宗仁拒绝同唐继尧合作,唐遂派龙云、卢汉、唐继虞等率领7万滇军,分三路入桂。历经昆仑关、柳州、沙埔、南宁诸役,新桂系终将三路滇军击溃。民国14年(1925年)7月各路滇军残部全部溃退回滇。由名将蔡锷一手训练、装备精良之滇军系统自此一蹶不振。

新桂系统一广西后,拥戴广州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唯一合法政府。北伐期间,广西军屡建奇功,新桂系势力高涨,功高震主。北伐成功后,蒋中正决意“削藩”,在南京开编遣会议,计划裁军。民国18年(1929年),发生蒋桂战争,随后爆发中原大战,中央派军攻打广西,李宗仁等人一度流亡安南。后再潜返广西,展开两广连盟,与南京国民政府对峙。期间白崇禧则主持广西军政,致力建设广西,不到七年,广西由一个贫穷落后的省分一跃而成为全国“三民主义模范省”,受到胡适等中外人士的高度赞扬[4]。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广西与南京国民政府对峙因一致对外而暂时化解。
民国28年(1939年)底至翌年初,白崇禧指挥桂南会战,在其中著名的昆仑关战役中统帅指挥徐庭瑶、杜聿明等国军反攻,两度重挫消灭日军精锐部队,取得了抗战以来首次攻坚战的胜利。
民国33年(1944年),日本倾举国之力发动“一号作战”,大举入侵中国。10月豫湘桂会战中的桂柳会战是整个抗战期间最残酷的战役之一。为了攻占战略要地桂林,日军共集结了近7个师团,15万兵力,300多辆坦克,30多架飞机,大量重炮,战役后,广西省包括桂林、柳州在内的广大土地被日军攻占,但在广西军民的顽强抵抗下,日军第十一军的战斗力遭到严重打击,再未恢复到会战前的水平。[5]桂柳反攻作战后,中国收复了被日军侵占的广西土地。
抗战期间,广西出兵100万,人数在全中国排第二,按人口比例排第一。广西征募士兵及劳工450万,占全省1200万人之近40%,为全国之最[6]。
民国38年(1949年),民国政府大势已去,国军高级将领蜂拥投共,解放军攻击华中、华南前后,毛泽东、周恩来曾多次派密使策反诱降桂系白崇禧,以让白崇禧统帅50万兵权为条件,要他叛蒋降共。但是白崇禧不为所动,拒绝投降。白崇禧将全省划为6个军政区,编组6支“反共救国军”,在各地普遍建立情报网,以便解放军进入广西后,作长期作战准备。
同年10月31日,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发起广西战役。11月22日,解放军占领广西省会桂林;25日占领柳州和梧州。白崇禧审时度势,决定华中部队正规军5个兵团向南行动,到钦州转运海南岛,以第3、11兵团等向南攻击,谋求打通海上南撤道路,失败被击溃。白崇禧个人撤至海南岛,国军主力部队17万多人被歼灭,其馀残部由黄杰、武鸿卿各统一部撤入越南。
黄旭初策划桂法越合作的“反共复国”的计划,由潜伏广西各地的反共游击部队建立“游击根据地”,配合中华民国政府“反攻大陆”。民国39年(1950年),桂系将领姚槐在越南收集国军残部,在法军及白崇禧先后空投武器装备等一大批物资下,大肆扩充实力,建立“越桂边区第一方面军”,担任军长。先后袭击崇善、思乐等地,后在解放军的连续追歼下,姚槐部损失惨重,无力在中越边境坚持游击根据地。
新桂系在溃退前夕有计划有组织留下来的正规武装、行政人员和特务,袭扰中共政权,杀死中共政权的军政干部及平民多人,并于民国39年(1950年)2月在邕宁县短暂建立广西省政府,方一引任省政府副主席。民国39年至41年间(1950-1952),解放军动用正规军两个兵团、4个军、17个师又1个团,加上地方部队和武装民兵,投入总兵力超过100万,在广西境内发动大规模剿匪作战,共歼灭广西境内的反共救国军计512917人[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警告越法当局,不得庇护和利用国军在中越边境进行反对中共的活动。在台湾的蒋中正则通过黄杰控制了入越的3万馀白崇禧部国军残部,于是黄旭初策划的桂法越合作“反共复国”的计划遂胎死腹中。民国42年(1953年)夏,入越桂系国军3万馀人被从富国岛运往台湾,中华民国广西省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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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辛亥革命后,清代设置的各道被废除。民国2年(1913年)2月,全省置邕南、郁江、漓江、柳江、田南、镇南6道[8]。4月5日,任命观察使[9]。民国3年(1914年)5月,根据《道官制》,改置为南宁道、苍梧道、桂林道、柳江道、田南道、镇南道。民国14年8月,广州国民政府掌管广西省,根据军政合一的原则,废除道级行政区[10]。
- 南宁道
- 民国二年(1913年)2月置邕南道,观察使驻武鸣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驻地城厢镇)。辖南宁(后改名邕宁)、新宁(后改名扶南)、隆安、永淳、横县、武鸣、武缘(后并入武鸣)、宾阳、上林、那马、上思等11县[8],及土忠州、归德土州、果化土州、定罗土司、都阳土司、安定土司、古零土司、兴隆土司、旧城土司、白山土司、迁隆峒土司[11]。民国3年(1914年)5月改道名。道尹为繁要缺,一等[12],驻邕宁县(今南宁市城区)[13]。民国4年(1915年)8月,增领都安、隆山、果德3县。民国5年(1916年)9月增领绥渌县。民国16年(1927年)正式废道。
- 苍梧道
- 民国2年(1913年)4月置郁江道,观察使驻苍梧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区)。民国3年(1914年)5月改道名。道尹为要缺,二等。辖苍梧、藤县、容县、岑溪、怀集、桂平、平南、贵县、武宣、郁林、博白、北流、陆川、兴业、信都等15县。民国16年(1927年)正式废道。
- 桂林道
- 民国2年(1913年)4月置漓江道,观察使驻桂林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城区)。民国3年(1914年)5月改道名。道尹为要缺,二等。辖桂林、兴安、灵川、阳朔、永宁(后改名古化)、永福、义宁、全县、灌阳、龙胜、中渡、平乐、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永安(后改名蒙山)等19县。民国5年(1916年)10月增领钟山县。民国13年(1924年)增领榴江、西延2县。民国16年(1927年)正式废道。
- 柳江道
- 民国2年(1913年)4月置。道尹为简缺,三等,驻马平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区)。辖马平、雒容、融县、罗城、柳城、怀远(后改名三江)、来宾、象县、宜山、天河、思恩、河池、安化(后改名宜北)、迁江等14县,及南丹土州、永顺土州、永定土司。民国7年(1918年)增领南丹县。民国16年(1927年)正式废道。
- 田南道
- 民国2年(1913年)4月置。道尹为简缺,三等,驻百色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百色、恩隆、恩阳、凌云、西林、西隆、天保、奉议、东兰等9县,及都康土州、上映土州、向武土州、那池土州、凤山土州、上林土县、下旺土司。民国6年(1917年)增领向都县。民国16年(1927年)正式废道。
民国16年(1927年)11月2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4次会议议决公布的《广西各区行政督察委员暂行条例》规定,在镇南、田南、柳江、桂林等道属设置行政督察委员,直隶于省政府,督促及指导所辖区一切行政事宜, 并考核其成绩呈报省政府核办。民国17年(1928年)正式设立,民国18年(1929年)2月裁撤。
民国18至19年(1929-1930年)间,广西省局混乱,广西当局为了地方治安和对付清除共产党,将原先治安、军事建制的民团区提升为准行政建制,代行行政管理,于9月实行省、区、县三级制,有别于当时中华民国各省的省、县二级制及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制。划定桂林、平乐、柳州、宜山、邕宁、宾阳、苍梧、郁林、龙州、靖西、百色、恩隆等12个民团区[15]。民国21年(1932年)4月将12个民团区合并为南宁、桂林、柳州、梧州、百色、龙州等6个民团区。民国22年(1933年)7月增设天保民团区,10月增设平乐民团区。民国23年(1934年)3月10日,依据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22次会议决议公布的《广西省行政监督督察章程》,将8个民团区辖域划定8个行政监督区,结束由民团区这一准行政层次代行行政管理的历史。各民团区如下:
- 南宁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始置邕宁民团区(治邕宁)及宾阳民团区(治宾阳),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两个民团区为南宁民团区。治武鸣,辖原属邕宁民团区之扶南、上思、邕宁、绥渌、同正、永淳、横县7县,宾阳民团区之宾阳、武鸣、隆山、隆安、那马、上林、都安、迁江8县,百色民团区之果德县,合计辖16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南宁行政监督区。
- 桂林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置,治桂林。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古化(1931年改名百寿县)、义宁、灵川等10县。民国21年(1932年)4月至次年10月期间,曾增辖原平乐民团区所属之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9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桂林行政监督区。
- 柳州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始置柳州民团区(治马平)及宜山民团区(治宜山),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两个民团区,仍名柳州民团区。治宜山,辖原属柳州民团区之柳州(旧名马平,1931年1月改名)、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雒容、象县、来宾9县,宜山民团区之宜山、河池、南丹、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8县,百色民团区之东兰县,合计辖18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柳州行政监督区。
- 梧州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始置苍梧民团区及郁林民团区,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两个民团区,仍名梧州民团区。治桂平,辖原属苍梧民团区之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信都、怀集8县,郁林民团区之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容县、岑溪7县,合计辖15县。次年10月信都、怀集2县改属平乐民团区,辖县减为13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梧州行政监督区。
- 百色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始置百色民团区(治百色)及恩隆民团区(治恩隆),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两个民团区,仍名百色民团区。治百色,辖原属百色民团区之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5县,恩隆民团区之恩隆、奉议、恩阳、思林、天保、向都6县,宾阳民团区之果德县,合计辖12县。随后不久,果德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次年7月,析恩隆、思林、奉议、天保、向都5县置天保民团区,辖县减为6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百色行政监督区。
- 龙州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始置龙州民团区(治龙州)及靖西民团区(治靖西),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两个民团区,仍名龙州民团区。治龙州,辖原属龙州民团区之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7县,靖西民团区之靖西、镇边、镇结、龙茗、万承、养利、雷平7县,邕宁民团区之左县,合计辖15县。次年7月,靖西、镇边、镇结3县改属天保民团区,辖县减为12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龙州行政监督区。
- 平乐民团区
- 民国19年(1930年)置,治平乐,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9县。民国21年(1932年)4月并入桂林民团区。次年10月复置,改治贺县八步,除辖旧属9县外,增辖原属梧州民团区之怀集、信都2县,合计辖11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平乐行政监督区。
- 天保民团区
- 民国22年(1933年)7月置,治天保。辖原属百色民团区之恩隆、思林、奉议、天保、向都5县及原属龙州民团区之靖西、镇边、镇结3县,合计8县。民国23年(1934年)3月改称天保行政监督区。
广西省废道后,因省境辽阔,地处边疆,各民族杂居,于民国16年(1927年)向国民政府呈送《广西各区行政督察组织条例》,请核察备案。国民政府于11月14日批示,以与《建国大纲》县隶属于省,受省政府直接监督相抵牾,著不准行。此后,广西省政府再次呈报,称已先设桂林、柳江、田南、镇南等4个区行政督察委员,并呈相关文件,国民政府任不同意;再广西省政府复向国民政府说明设置理由后,才获得国民政府的允准,暂行备案。
其后,为提高行政效率起见,广西省政府依据《广西省政府组织大纲》制定《广西省行政监督督察章程》,于民国23年(1934年)3月10日公布,行政督察由民团指挥官兼任,不特设机构。至民国29年(1940年)11月正式实施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前,各行政监督区如下:
- 南宁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驻武鸣县,后移驻邕宁县,辖邕宁、抚南、上思、绥渌、永淳、同正、横县、隆安、武鸣、迁江、那马、隆山、上林、果德、宾阳、都安16县。11月,柳州区来宾县来隶,辖县增为17县。民国26年(1937年)10月,龙州区同正县来隶,来宾、迁江2县移属浔州区,辖县减为16县。民国28年(1939年)2月,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平治、果德8县移属武鸣区,辖县减为8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九行政督察区。
- 桂林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驻桂林县,后移驻兴安县,辖桂林、阳朔、永福、百寿、义宁、龙胜、灵川、兴安、全县、灌阳10县。民国24年(1935年)7月,增领资源县。民国25年(1936年)11月,百寿县移属柳州区。民国28年(1939年)12月,桂林县改名临桂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
- 梧州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驻桂平县,后移驻苍梧县,辖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容县、岑溪13县。11月,柳州区象县来隶。民国25年(1936年)9月析桂平、贵县、武宣、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象9县移属浔州区,辖县减为5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
- 平乐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驻贺县八步镇,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怀集、信都11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
- 柳州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驻宜山县,后移驻柳州县,辖柳州、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雒容、来宾、象县、河池、南丹、天河、罗城、忻城、东兰、思恩、宜北、宜山18县。11月,来宾县移属南宁区,象县移属梧州区,辖县减为16县。民国25年(1936年)11月,河池、南丹、天河、忻城、东兰、思恩、宜北、宜山8县移属庆远区,桂林区百寿县来隶,辖县减为9县。民国26年(1937年)9月,柳州县改名柳江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四行政督察区。
- 百色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驻百色县,辖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恩阳6县。同年冬,增领万冈、田西、天峨、乐业4县及天保区的平治县(旧名思林县),恩阳县改名敬德县并移属天保区,辖县增为10县。民国25年(1936年)10月,平治县移属南宁区,天保区田东、田阳2县来隶,辖县增为11县。民国27年(1938年)1月,天峨县移属庆远区,辖县减为10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十行政督察区。
- 龙州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驻龙州县,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宁明、凭祥、左县、龙茗、万承、养利、雷平12县。民国26年(1937年)3月,增领同正县;4月,龙州县改名龙津县;10月同正县移属南宁区。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 天保行政监督区
-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驻天保县,后移驻靖西县,辖思林、天保、向都、镇边、靖西、恩隆、奉议、镇结8县。思林县改名平治县并移属百色区,百色区敬德县来隶,奉议、恩隆2县分别改名田阳县和田东县。民国25年(1936年)10月,田东、田阳2县移属百色区,辖县减为6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浔州行政监督区
- 民国25年(1936年)9月,析梧州区桂平、贵县、武宣、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象9县置,驻桂平县。11月,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5县移属郁林区,辖县减为4县。民国26年(1937年)10月,南宁区来宾、迁江2县来隶,辖县增为6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五行政督察区。
- 郁林行政监督区
- 民国25年(1936年)11月,析浔州区之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5县置,驻郁林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六行政督察区。
- 庆远行政监督区
- 民国25年(1936年)11月,析柳州区之河池、南丹、天河、忻城、东兰、思恩、宜北、宜山8县置,驻宜山县。民国27年(1938年)1月,百色区天峨县来隶,辖县增为9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
- 武鸣行政监督区
- 民国28年(1939年)2月,析南宁区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平治、果德8县置,驻武鸣县。民国29年(1940年)改称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1940年)11月正式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各行政监督区依序改称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5月,12区调整为7区。民国33年(1944年)5月,以省政府直辖区置第八区。
抗战结束后,民国36年(1947年)3月12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854次会议决议通过,拟定将第八区辖县改由省政府直辖,领第三区郁林等6县,但未实行。4月16日,省政府委员会第861次会议决议通过,增设第九区。因与内政部颁布调整行政督察区原则与规定,区辖县最多不得超过12个县不符,因此经提交省政府委员会第972次会议决定,增设第十区、第十一区。
民国38年(1949年)6月18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981次会议决定,增设第十二区。7月6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984次会议决定,再增设第十三区、第十四区、第十五区3个行政督察区。11月1日撤销第十三区,原第十四区改称第十三区,原第十五区改称第十四区[16],因受国共战争影响,并未实行。
- 广西省政府直辖区
- 民国31年(1942年)3月,辖有桂林市及兴安、临桂、阳朔、灵川、义宁、龙胜、灌阳、全县、资源、永福、百寿11县。民国33年(1944年)5月只领桂林市。
- 第一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平乐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贺县,辖贺县、平乐、恭城、富川、钟山、怀集、昭平、信都、蒙山、荔浦、修仁11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7月,平乐、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浦6县移属第十四区,辖县减为5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平乐专区”取代。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柳州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柳江县,辖柳江、柳城、融县、三江、百寿、罗城、中渡、榴江、雒容9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增领原第七区宜山、宜北、天河、思恩、南丹、河池、天峨、忻城8县及原第五区象县、来宾、迁江3县,百寿县改由省政府直辖;7月,增领金秀设治局。民国36年(1947年)3月裁撤金秀设治局。民国37年(1948年)10月,宜山、罗城、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天峨8县移属第十区,辖县减为12县。民国38年(1949年)7月,武宣、象县、来宾3县移属第十三区,融县、三江2县移属第十五区,辖县减为7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柳州专区”取代。
- 第三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梧州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苍梧县,辖苍梧、平南、藤县、容县、岑溪5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增领原第五区桂平、武宣、贵县3县,原第六区郁林、北流、兴业、博白、陆川5县。民国36年(1947年)3月,郁林、贵县、北流、兴业、博白、陆川6县移属第九区。民国37年(1948年)10月,武宣县移属第二区。民国38年(1949年)7月,桂平、平南2县移属第十三区,辖县减为4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梧州专区”取代。
- 第四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南宁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邕宁县,辖邕宁、隆安、永淳、横县、扶南、绥渌、上思、同正8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与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督察区”,增领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平治、果德8县,专署驻地同前。民国33年(1944年)11月,平治、果德2县移属第五区,次年1月复归。民国37年(1948年)10月,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平治、果德8县移属第十一区,辖县减为8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南宁专区”取代。
- 第五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百色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十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百色县,辖百色、田阳、田东、万冈、凤山、乐业、田西、西林、西隆、凌云10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改称“第五行政督察区”,田东、田阳2县移属第六区,原第七区东兰县来隶,辖县减为9县。民国33年(1944年)11月,第五区平治、果德2县及第六区田东、田阳2县来隶,辖县增为13县。民国34年(1945年)1月,平治、果德2县移属第五区,辖县减为11县。民国38年(1949年)6月,东兰、凤山、万冈、乐业4县移属第十二区,辖县减为7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百色专区”取代。
- 第六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天保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靖西县,辖靖西、天保、向都、镇结、敬德、镇边6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改称“第六行政督察区”,增领第五区之田东、田阳2县及第七区龙茗县,辖县增为9县。民国33年(1944年)11月田东、田阳2县复归第五区,辖县减为7县。
- 第七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龙州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十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龙津县,辖龙津、雷平、万承、左县、养利、崇善、上金、宁明、凭祥、思乐、明江、龙茗12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改置“第七行政督察区”,龙茗县移属第六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龙州专区”取代。
- 第八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桂林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兴安县,辖兴安、临桂、阳朔、灵川、义宁、龙胜、灌阳、全县、资源、永福10县及桂林市。民国31年(1942年)3月裁撤,改由省政府直辖。民国33年(1944年)5月以省政府直辖的兴安、临桂、阳朔、灵川、义宁、龙胜、灌阳、全县、资源、永福、百寿11县置“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兴安县。民国38年(1949年)7月,阳朔县移属第十四区,百寿、龙胜2县移属第十五区,辖县减为8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桂林专区”取代。
- 第九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郁林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郁林县,辖郁林、北流、兴业、博白、陆川5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并入第三区。民国36年(1947年)3月,复从第三区析出郁林、贵县、北流、兴业、博白、陆川6县置“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郁林县。民国38年(1949年)7月,贵县移属第十三区,辖县减为5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郁林专区”取代。
- 第十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庆远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七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宜山县,辖宜山、宜北、天河、思恩、南丹、河池、天峨、东兰、忻城9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与第四区合并为“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948年)10月复从第二区析出宜山、罗城、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天峨8县置“第十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宜山县。民国38年(1949年)6月天峨县移属第十二区,7月罗城县移属第十五区,辖县减为6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庆远专区”取代。
-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武鸣行政督察区改置“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武鸣县,辖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平治、果德8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与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948年)10月复置,驻地及领县如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武鸣专区”取代。
- 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6月析第五区之东兰、凤山、万冈、乐业4县及第十区天峨县置“第十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凤山县。
- 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 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浔州行政督察区改置“第五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桂平县,辖桂平、象县、来宾、迁江、武宣、贵县6县。民国31年(1942年)5月裁撤,象县、来宾、迁江3县移属第二区桂平、贵县、武宣3县移属第三区。民国38年(1949年)7月复析第二区武宣、来宾、象3县,第三区桂平、平南2县及第九区贵县置“第十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桂平县。11月1日撤销第十三区,因受国共战争影响,并未实行。
- 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7月析第一区平乐、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浦6县及第八区阳朔县置“第十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平乐县。11月1日改称第十三区,因受国共战争影响,并未实行。
- 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7月析第二区融县、三江2县,第八区百寿、龙胜2县及第十区罗城县置“第十五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融县。11月1日改称第十四区,因受国共战争影响,并未实行。
- 民国36年行政督察区调整方案
行政院于民国36年(1947年)6月核准备案,省政府直辖区除桂林市外,其馀11县改置第八区;第二区榴江县划入第一区,象县划入第三区,天峨县划入第五区,三江县划入第八区;第三区贵县、郁林、北流、兴业、博白、陆川6县置第九区;第四区果德、治平2县划入第六区,同正县划入第七区,横县划入第九区;第六区田阳县划入第五区。如下:
- 第一区,专署驻贺县八步镇,辖贺县、平乐、恭城、富川、钟山、怀集、昭平、信都、蒙山、荔浦、修仁、榴江12县。
- 第二区,专署驻柳江县,辖柳江、柳城、融县、罗城、中渡、雒容、来宾、迁江、宜山、宜北、天河、思恩、南丹、河池、忻城15县。
- 第三区,专署驻苍梧县,苍梧、平南、藤县、容县、岑溪、桂平、武宣、象县8县。
- 第四区,专署驻邕宁县,邕宁、永淳、武鸣、上林、宾阳、隆山、那马、都安、隆安、扶南、绥禄、上思12县。
- 第五区,专署驻百色县,辖百色、万冈、凤山、乐业、田西、西林、西隆、凌云、东兰、田阳、天峨11县。
- 第六区,专署驻靖西县,辖靖西、天保、向都、镇结、敬德、镇边、田东、龙茗、果德、平治10县。
- 第七区,专署驻龙津县,辖龙津、雷平、万承、左县、养利、崇善、上金、宁明、凭祥、思乐、明江、同正12县。
- 第八区,专署驻兴安县,辖兴安、临桂、永福、百寿、阳朔、全县、资源、灌阳、灵川、义宁、龙胜、三江12县。
- 第九区,专署驻郁林县,辖郁林、贵县、北流、兴业、博白、陆川、横县7县。
清代广西省在宣统三年(1911年)时,分为11府、2直隶厅及2直隶州,下辖8、15州、49县,及42个土属行政区。辛亥革命后,裁撤各府附郭县,以首县原有辖境为各府区域;改直隶厅、直隶州为府;各州、厅改称县;民国2年(1913年)撤府改县。各土属行政区,有的改置或合并置县,有的并入所在地的县,计置有14县。
南京国府时期,除迁移县驻地,消除县的飞地外,新设田西、乐业、万冈、天峨、资源5县,及桂林、柳州、梧州、南宁4市。民国38年(1949年)时,广西省划分为15行政督察区,下辖1市、99县。民国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华民国各省(市)县(市)行政区域代码》,为各省县市编定代码,该法规于民国94年(2005年)10月停用。广西省各县、市、局沿革情况如下:
民国36年(1947年)2月国民政府核准,调整行政区划及县治。后因种种原因,暂缓执行。如下:
- 凭祥、明江、宁明3县合并置祥明县,县名取3县“祥”、“明”二字组成。
- 扶南、绥渌2县合并置扶绥县,县名取2县首字组成。
- 中渡、榴江、雒容3县合并置洛江县,县名取境内主要河流洛清江命名。
- 万承、养利2县合并置万利县,县名取2县各一字组成。
- 镇结、向都2县合并置镇都县,县名取2县各一字组成。
- 左县、崇善2县合并置丽滨县,县名取境内主要河流左江(又名丽江)命名。
- 宜北、思恩2县合并置环江县,县名取境内主要河流大、小环江命名。
- 义宁、龙胜2县合并,仍名义宁县。
- 龙津、上金2县合并置龙县,县名取龙津县首字命名。
- 永福、临桂2县合并置福临县,县名取2县各一字组成。
- 邕宁、扶南2县一部分并入同正县并改名邕西县,县名取邕宁之西之义。
- 罗城县迁治黄金(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北黄金镇)。
- 敬德县迁治东凌(今德保县西北东凌乡)。
- 融县迁治长安(今融安县驻地长安镇)。
政府体制
从元代设置广西行中书省,桂林一直是广西省的省会,辛亥革命后,旧桂系陆荣廷独揽广西军政大权,著手将省会从桂林迁往陆的势力范围桂南地区的南宁县(后改邕宁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国四年(1915年)5月,在省会南迁已成事实的情况下,旧桂系要求把南宁定为广西省会的请示获得了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的批准。民国25年(1936年)10月,为因应抗日战争,北迁驻桂林县,民国29年(1940年)6月置桂林市(二地均位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民国33年(1944年)冬,日军第二次进犯广西。随著情况日益紧张,广西省政府从桂林市迁往宜山县,11月10日,柳州沦陷,宜山告急,又迁到百色县。抗战结束后迁回桂林市。
国共战争后期,解放军进犯广西,民国38年(1949年)10月,广西省政府从桂林市南迁邕宁县南宁。12月2日,广西省主席黄旭初在南宁主持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006次会议,决定省府迁移龙津县。
辛亥革命爆发后,广西于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11年11月7日)宣布独立,建立大汉广西全省国民军。11月9日,右江军政分府在柳州成立。11月11日,南宁副都督府建立。民国元年(1912年)1月,广西军政府改组,下设军政、民政等司,由都督兼管民政。3月1日,裁右江军政分府和南宁军政府。民国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长为巡按使,巡按使公署下设政务、财政等厅。民国五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为省长。民国14年(1925年)8月3日,广州国民政府令建广西全省绥靖处,负责全省军民两政事务,设督办、会办、民政长各1人。民国15年(1926年)5月13日,广州国民政府决定裁撤广西全省绥靖处,改组为省务会议。民国16年(1927年)2月25日,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决定将广西省务会议裁撤,改组设立广西省政府委员会。5月15日,省政府委员会在南宁正式成立。四一二事变后,广西省隶属南京国民政府。民国38年(1949年)12月20日,解放军进入龙津县,广西省政府灭亡。
- 广西都督府都督
- 陆荣廷(1912年2月 - 1913年3月)
- 广西省民政公署民政长
- 陆荣廷(1913年4月 - 1914年3月,兼)
- 张鸣岐(1914年3月 - 5月)
- 广西省巡按使公署巡按使
- 张鸣岐(1914年6月 - 1915年7月)
- 田承斌(1915年7月 - 9月,代理)
- 王祖同(1915年7月 - 1916年3月)
- 广西省长公署省长
- 陈炳焜(1916年7月 - 9月,北京政府任命)
- 刘承恩(1916年10月 - 1917年7月,北京政府任命)
- 李静诚(1917年12月 - 1918年6月,北京政府特任兼署)
- 陈炳焜(1918年6月 - 1919年6月,两广巡阅使推任)
- 李静诚(1919年6月 - 1921年7月,北京政府任命)
- 马君武(1921年7月 - 1922年5月,广州总统府任命)
- 蒙仁潜(1922年6月 - 1923年3月,自任)
- 张其煌(1922年11月 - 1924年7月,北京政府任命,1923年7月到任)
- 林俊廷(1923年3月 - 7月,以广西总司令名义兼任)
- 张一气(1924年8月 - 1925年3月,由定桂讨贼联军推任)
- 林俊廷(1925年4月 - 7月,以粤桂边防督办名义代任)
- 广西省政府主席
- 广西省政治委员会主任
- 黄旭初(1931年1月 - 6月)
- 广西省政府主席
- 黄旭初(1931年7月 - 1949年12月)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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