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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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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寓(?—169年),一作朱宇,[1][2]豫州沛国(安徽省沛县)人。[3]东汉八俊之一。第二次党锢之祸期间被宦官迫害致死。
生平
窦武掌权后,进用之前被罢黜的前司隶李膺、太仆杜密、宗正刘猛、庐江太守朱寓等人。[4]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窦武、陈蕃任命朱寓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洛阳县令。[5][6]
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大长秋曹节向官吏奏报:“结党的人有前司空虞放、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人,请把他们交给州郡官府审问。”当时汉灵帝十四岁,问曹节说:“什么是结党?”曹节说:“互相结党,就是党人。”汉灵帝又问:“党人有何罪,非要诛杀?”曹节说:“都是些互相推举之人,有不轨的意图。”汉灵帝问:“怎样的不轨?”曹节回答说:“欲图社稷。”于是汉灵帝批奏。[7]最终朱寓死于狱中[8]。
评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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