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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圣吉16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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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圣吉16号事件是台日一起渔业纠纷事件,发生于2016年4月25日,屏东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在冲之鸟(日方称“冲之鸟岛”)东南东约150海里(280千米国际水域作业时遭到日本公务船扣押[1],并要求汇保证金新台币一百七十万元才放人,引发中华民国政府不满[2]

事实速览 日期, 地点 ...

经过

2016年4月25日,东圣吉16号渔船在冲之鸟公海进行捕鱼作业时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厅公务船登检及扣捕,船长潘健鹏被关进拘留所并遭日方脱光衣服搜身,日方要胁在26日中午前将600万日圆(新台币176万元)的保证金汇给日方,否则将以直升机将船长带往附近小岛,再转机至日本,渔船也将同时拖往日本。一旦人船扣进日本,将判决渔船侵入日本领海,到时就必须付更高额的罚金,因此船主且同时也是潘健鹏的父亲潘忠秋急著筹保证金。[3]

当晚潘健鹏家人将保证金汇到日本,日方才决定放人,东圣吉16号渔船加速返航,5月5日下午返回小琉球渔港。[4]

各方反应

4月25日,外交部就事件表达严正抗议,并要求日方立即释放扣押之船舶与海员,重申冲之鸟属“礁”,故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不适用之,日方应尊重各国于公海之航海权及捕鱼权。[1]

4月27日,总统马英九在国安会议中就事件表明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岛屿的定义,“冲之鸟”乃属“礁”而非“岛”,故不予承认日方之违法扩权主张。同时在会上提出要求行政院强力交涉、全力护渔,并强调各级政府机关未来均以“冲之鸟礁”称之。马英九另亦请部会著手研议寻求其他国际途径解决之可行性。[5]

4月29日,外交部长林永乐召见日本驻台代表沼田干夫,再对事件向日方表达强烈抗议。另驻日代表处代表沈斯淳昨已向交流协会理事长今井正表达抗议。[6]立法院朝野党团同日发出共同声明谴责日方严重侵害人权、渔权及公海权益,对台日长期友好关系造成伤害。[7]

行政院长张善政表示,日本这种作风非常不好,不只是外交部抗议,不管他是院长或卸任后民众的角度,“一个9平方公尺,3个榻榻米大的一块地,怎么可以叫做岛?”他说,用9平方公尺就去延伸两百海浬的经济海域,非常不合理[8]。张善政并呼吁,日本不应再强辩冲之鸟是岛,不然“他们请那设籍的100多名议员上去,过一个礼拜看看。”[9]

4月28日,外相岸田文雄在内阁会议后记者会上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冲之鸟岛作为岛屿的地位,故其周边存在排他性的经济水域”[6],并指示透过日台联络窗口交流协会抗议台湾方面就冲之鸟片面定义为岩礁。[10][11]

4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批抨日方擅自将冲之鸟认定为“岛屿”,并以此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棚,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方对日本的非法主张不予承认。[12][13]

后续

事后中华民国政府扩大护渔行动,5月1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巡护九号(排水量近2000吨并有武装力量)及农委会渔训贰号从高雄市启航,备援海巡最大的3000吨级高雄舰,前往冲之鸟附近公海执行巡护任务。[14]

蔡英文政府上任后对冲之鸟在“岛”或“礁”的认定不做表态,建立处理渔权争议的“台日海洋事务合作对话会议”,然而冲之鸟的部分经多次协商仍未取得共识。[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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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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