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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言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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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经历
曾任云林地检署、台中地检署检察官。2012年获法务部派至日本早稻田大学进修1年,研究收容人权利与救济。2014年因参与侦办劣质油品案,在台中地检署服务期间获时任法务部长罗莹雪颁发法务部三等功绩奖章。2020年4月,调任最高检察署办事检察官。2023年8月29日归建台北地检署检肃黑金专组。[1][2][3]
2025年7月,法务部公布新任一审主任检察官名单,林俊言入选;新北地检署公布职务分配,林将出任公诉组主任。人事案引发讨论,法务部表示系依法遴选。[4][5][6][7]
争议
2025年8月至9月间之庭审,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在庭末多次发言,指称全案“4名认罪被告均为林俊言讯问后才认罪”,并批评检方与媒体关系。[9][10]
对于辩护方与政党质疑侦讯录影出现“约73分钟黑画面”并称可能“洗笔录”,台北地检署回应该时段为被告律师接见时间,依法不得录音录影,并称当事人与律师“并无异议”。[11] 9月2日庭审上,已认罪之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说明,他“认罪”系因检察官解释法律见解后,认为“陈情转研议即属图利”,遂选择认罪;并称侦讯未录影时段与身体不适、用餐与如厕等因素有关。[12][13]
另就“台语问话”是否合宜,开庭勘验录影时,辩护律师与检方曾就程序与语言争辩;辩方主张侦讯语句未全数入笔录,检方则称系为使被告以熟悉语言陈述、并无不正方法。[14] 另一次勘验中,法院播放之侦讯音档未出现外界流传之“示范带”内容。[15]
同案其他被告亦于庭上说明各自被认罪之经过与理由;例如证人朱亚虎表示“行贿我认了、我认罪”,详情见中央社当日庭讯报导。[16]
上述争点均仍由法院审理中,结果有待司法程序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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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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