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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同性婚姻
地区同婚概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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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柬埔寨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同性结合,但于2011年废除禁止同性婚姻的宪法条文。当地出现过同性婚姻的案例,王室和政界也不乏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声音。虽然内政部提到他们有可能推动同性婚姻法案,不过执政的柬埔寨人民党尚未提出有关的计划。
历史
根据柬埔寨制宪会议在1993年9月制定的宪法,婚姻的定义是“一男一女的结合”。然而,这个定义已经在2011年被国会废除。自此,同性婚姻在柬埔寨既不合法,也不违法[1]。宪法现行条款规定[2]:
婚姻应以一夫、一妻自愿的原则,按照法律阐述的原则办理。
柬埔寨还在2007年修订民法典,规定婚姻必须是“一夫一妻”(而不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为“一夫一妻”的诠释留下空间[3]。
来自干丹省的女同性伴侣考索卡(Khav Sokha)和蓬毅(Pum Eth)在1995年3月结婚,由此她们的婚姻成为柬埔寨唯一一宗合法的同性婚姻案例。这段婚姻得到官方的承认,没有遭到异议,参加婚礼的宾客人数众多,甚至还包括省政府的高官和僧侣。后来考索卡接受《金边邮报》采访,提到“当时政府认为这样很奇怪,不过当时我(与前夫)有三个孩子,所以他们接受了。他们说如果我们又是单身,又没有孩子,就不许我们结婚,因为我们没办法生孩子。”[4]
已故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曾于2004年访问美国,于旧金山参加同性婚礼,并表示支持柬埔寨修订法例,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5]。他的儿子、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也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6]。
柬埔寨部分政府部门在2015年9月尼泊尔颁布新宪法,保障LGBT人士权益之后予以响应——内政部宣布,他们有可能会推动法案,准许同性婚姻[7];妇女事务部在制定行动计划,保护女性免受暴力的同时,把同性结合的权利纳入保护范围。[7] 部长会议发言人帕西潘表态支持LGBT社群,还表示:“柬埔寨社会不会歧视LGBT人士。歧视他们的是个别人士。柬埔寨法律并不歧视LGBT人士,也不禁止他们相爱,或者结婚。”[3][8]
执政的柬埔寨人民党在2017年表示,现阶段并无计划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不过如果有人正式提议政府准许同性婚姻,政府会予以考虑。反对党柬埔寨救国党(救国党)在当年5月一场LGBT座谈会上表示,如果他们在来届大选获胜,就会举行公投,决定是否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高棉民族团结党则表示,他们会在入主政府后考虑这个议题。其他支持同性婚姻的反对党还包括民主联盟党和草根民主党[9]。
当地43个公民团体和工会在2017年中华民国(台湾)司法院大法官裁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之后呼吁政府修改法例,准许同性婚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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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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