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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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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庆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英语:Yung Ching Rehouse Co.,简称:永庆房屋),是台湾房屋仲介公司之一,由孙庆馀于1988年创立[1],主营业项目包括房地产仲介业务、房地产鉴价业务、新成屋/预售屋代销业务等项目。

关系企业
永庆房屋与其他四个加盟品牌永庆不动产、永义房屋、有巢氏房屋、台庆不动产,同属永庆房产集团,且永庆房屋为永庆房产集团核心事业单位。[2] [3]
争议
前信义房屋副总房孝如著有《多少钱才合理》,2017年成立“黑心信义还我钱来”脸书粉丝专页,多次张贴有关不动产交易纠纷的文章,遭信义房屋向地院提起刑事自诉[4],控告房孝如涉嫌公然侮辱与加重诽谤等罪刑,判决结果在2022年8月出炉[5][6],房孝如获判无罪[7][8][9]。
2021年5月起,永庆房屋为澄清“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粉丝团非该公司设立,在双北地区架设至少120面广告看板,其中夹带“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粉丝团与本集团无关”字样。2022年3月,台北地院裁定相关字样应移除,[10]高等法院在7月进一步认定,永庆房屋的广告夹带争议用语,可能导致信义房屋的商誉及营业利益受损,必须将电视广告、网路影音媒体、报章杂志、文宣传单中的相关字样移除,不可以再用任何方式重新刊登。[11]对此,永庆房屋声明,“黑心信义还我钱来”粉丝团非该公司设立,[11]并提起抗告,最高法院在11月驳回抗告。[12]
信义房屋指控,永庆房屋及好房网共同散布不实资讯攻击信义房屋。台北地院在2023年7月在判决,好房网的法定代理人和永庆房屋的法定代理人为夫妻,两家公司关系密切,好房网散布不实讯息,侵害信义房屋的名誉权、信用权或商誉,违反《公平交易法》,须赔信义房屋300万元,登报澄清,也不可以再购买“信义房屋”关键字广告。[13][14]
二审台北高等法院认为:永庆房屋与好房网违反《公平交易法》,必须在报纸上刊登信义房屋胜诉的判决主文。好房网关于信义房屋的报导中,有11则必须下架,其馀则不必。撤销一审判决中民事赔偿金以及禁止购买关键字广告的部分。[15]
黎男及其父母于2021年至台北市松山区看屋,黄姓屋主及永庆房屋王姓仲介2人明知房屋有渗漏水情形,却在“标的物现况说明书”上“建物现况是否有渗漏水情形”栏勾选“否”。黎男入住后,于2022年发现漏水,控告黄、王2人,前租客证明他有告知屋主漏水情形,LINE中有相关对话。台北地院在2025年2月依诈欺取财罪判决黄姓屋主、王姓仲介有期徒刑各4、3月,可易科罚金,没收犯罪所得。永庆房屋则回应,交屋后才得知买方反应漏水问题,立即积极协助处理,也和买方达成民事和解,对刑事判决深表遗憾,该房仲已提起上诉。[16]
永庆房屋台北市东门店刘姓仲介人员在2022年接受黄姓屋主委托卖屋,并在合约期满后伪造屋主签名继续销售,被台北地院依《刑法》伪造文书罪判处2个月徒刑。[17]
2022年,多名买家向媒体投诉,经永庆房屋购买的房子有钢筋锈蚀、水泥剥落等情形,想检测氯离子含量确认是否为海砂屋却被劝阻,找专业人士检验后才确认氯离子含量为标准值的3至5倍。[18][19]
2022年,一名买家投诉,永庆房屋在其购屋后至银行变更坪数,权状坪数比买卖契约书短少7.19坪,若以实价登录每坪56万元计算,价差超过400万。永庆房屋声称是车位的公设比计算错误,不退还差额。[20]
永庆房屋在广告中声称2020年“成交市占45%”,而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后发现只有士林区达到45%,认为永庆房屋广告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开罚新台币150万元。[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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