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已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其中4个已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公布,共5个)[1] 井冈山市 瑞金市(2015年8月11日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九江市(2022年3月28日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赣州市(1994年1月4日升格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吉安市 第二批(2018年4月公布,共5个)[2] 抚州市(2022年1月11日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乐平市 南丰县 金溪县 永丰县 增补(2022年10月24日公布,共1个)[3] 修水县 参见 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 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 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 参考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