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山陕川湖总督,为明朝末期崇祯年间设立的一个临时总督职位。陈奇瑜担任首位总督。 概述 为镇压明末农民起义而设立。 始建于崇祯七年一月,辖区包括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等地[1]。 崇祯七年十一月,去除四川辖区,增辖保定、真定等地。 崇祯八年八月,去除陕西、山西、保定、真定等;增辖四川、南直隶的江北、山东等地。此后增加山西、陕西[2]。 崇祯九年七月,去除山东辖区。 崇祯十三年十一月,去除河南、山西辖区。 崇祯十四年,增辖应天、安庆、河南等地。 崇祯十五年六月,罢免此职。 崇祯十六年六月,恢复设置,辖区包括应天、凤阳、江西、安庆、河南、湖广、四川、贵州等地。同年十月罢免。 参考文献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