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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区渔会

台灣澎湖縣的漁業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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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区渔会台湾话Phînn-ôo-khu hû-huē),现隶属中华民国全国渔会辖下组织,台湾澎湖县的渔业团体,前身为日治时期明治43年(1910年)成立的澎湖水产会,除在马公市设有总部等行政单位之外并设信用部,在马公市、湖西乡白沙乡西屿乡望安乡七美乡皆设有渔会办事处,另兼管理澎湖鱼市场、鱼产品直销中心(菊岛之星)、澎湖渔业通信电台等业务。[1][2][3]:138

事实速览 澎湖区渔会,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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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日治时期

台湾与澎湖四面环海,但清领时期受限于船只、渔具、技术,渔业规模不大,且仅限沿岸捕鱼,无法提供大规模产销。1895年日本帝国统治台湾之后,为提升渔业产值和规模,陆续引进改良的渔法、渔具,增加渔业产销效率,政策性扶植地方的“渔业组合”和“水产会”。“渔业组合”和“水产会”性质不同,前者“渔业组合”偏向民间性组织的渔业合作社,组合长、理监事皆由民间遴选担任;后者“水产会”则是准公共法人团体,组织范围以行政区域划分,会长、业务由州知事、厅长与地方行政人员兼办。“渔业组合”和“水产会”有不少性质重叠的业务,惟较大的差异在于“水产会”另有“技术指导”、“水产统计调查”等辅导和调查型业务。[3]:14-15

澎湖最初的渔业团体创办于明治43年(1910年)8月,由妈宫乡绅郑馨秋计26人联名发起“澎湖水产会”,经办水产技术指导、渔民遭难救济,渔市场经营管理、渔产品贩购、渔业贷款等业务。“澎湖水产会”是半官方组织,组织成员有渔业工作者、水产物制造者、水产物仲介商等,推澎湖厅长兼任会长,每年向会员征收会费,澎湖厅亦会编款补助款挹注。[1][4]:216

大正九年(1920年)间,台湾总督府的第八任台湾总督田健治郎(任期:1919年-1923年)推动行政区域改制,原澎湖厅改组成高雄州澎湖郡[5]:143[6]:98-100,澎湖水产会在大正13年(1928年)改名为“高雄州水产会澎湖支部”,大正15年(1926年)脱离高雄州,恢复澎湖厅单独自立,又在昭和三年(1928年)再度更名为“澎湖厅水产会”。[4]:216除了上述澎湖水产会之外,澎湖厅辖下的各庄也陆续成立“渔业组合”,兹列表如下:[1][5]

更多信息 名称, 成立年份 ...

昭和10年(1935年)6月1日,台湾总督府透过调查,在基隆与澎湖之间海域发现大片珊瑚礁林,同年8月间,澎湖厅水产会获得经营珊瑚市场的许可。昭和15年(1940年),台湾成立“台湾珊瑚输出组合”,成员包括珊瑚相关从业者,包括采集业、加工业、经纪人、技术指导等相关人士,在澎湖珊瑚礁产业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不过,澎湖的珊瑚业经营时间约莫仅两年,昭和16年(1941年)逢太平洋战争爆发,珊瑚市场急遽萎缩,当即宣告停顿。[7][3]:61、66、69

昭和18年(1943年)4月,台湾总督府为应付战时体制,成立“台湾水产物配给统制株式会社”,将水产物或鱼市场买卖经营,纳入政府强制介入统筹配给制度,并著手整并各地区渔业团体,将市街庄级的渔业协同组合等改制成“渔业会”、州厅级水产会改组“州厅水产业会”,台湾水产会变动为“台湾水产业会”,澎湖厅水产会也在同一时期整并其他渔业组合,统合成“澎湖厅水产业会”。此次改制意义在于将原本以指导、技术推广性质的“水产会系统”,以及以经济性质较强的“渔业组合系统”,整合为一元化的系统组织,自此台湾各州厅的渔业生产或出售,仅能委托予政府指定窗口负责。[1][3]:71台湾水产业会首任会长,由台湾总督府总务长官斋藤树出任,其馀水产事业管理,大抵由台湾总督府农商局管理,延续至昭和20年(1945年),日本昭和天皇宣告无条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澎湖群岛为止。[8][3]: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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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34年(1945年),台湾地区最高行政总署改制为“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接收台湾总督府农商局,更易为农林处,首任处长赵连芳,原日治时期的水产课改水产科,下分水产、渔政、渔管三股,渔业法规与鱼市场制度重新改革。民国35年(1946年),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发布命令,全台湾的水产会须改组成“渔业生产合作社”、渔业会改组成“渔会”,在民国36年(1947年)整饬完毕;名义上,“合作社”为经济合作部会、“渔会”则是肩负技术指导和行政部门,两者名称虽异,实际上业务性质重叠性过高,造成权责不分的问题;同一年度,又因二二八事件爆发,中华民国政府在4月份决议撤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5月16日改组“台湾省政府”,原农林处改称农林厅,辖下水产科名称编制皆保持不变。[3]:72-78[4]:216-217

民国39年(1950年),中华民国政府为让“渔业生产合作社”和“渔会”事权统一,再度明令组织合并,统称“渔会”,8月24日召开“台湾省渔会联合会”,推选理监事,象征改组完毕;又因应民国40年(1951年)行政区域调整,将台湾原8县9市(省辖市)调整成16县5市,因应渔会分级采省、县(市)、乡(镇、地区)三级制,渔会区又必须重新调整。[3]:78-83[4]:216-217

民国44年(1955年)4月7日颁布“台湾省各级渔会改进办法”,先前由于三级制度实施下,组织成员过于复杂,不少会员根本不是水产相关业者,却把持会务,影响业务推动甚钜,其他真正从事渔业工作者反而无法入会,于是此次渔会组织再度有重大的调整,简述如下:[4]:217

  1. 渔会三级制改二级制,废除县、镇渔会,渔会以最基层的“区”为单位,并一律由“省渔会”统管。
  2. 将渔会的会员资格划分成甲类、乙类,细部规定甲类为全职渔业工作者,并可参加渔民保险、乙类为渔类被聘雇者、兼职者或渔获加工业者;并规定渔会理监事以及会员代表名额,甲类比例需占三分之二,乙类则在三分之一以内。

战后初期,渔会组织变动频繁,澎湖地区的渔会组织规模不大,一般来说皆随中央法令变动调整,其组织沿革变动列表如下:[9][3][4]:217

更多信息 年份, 名称 ...

此外,民国37年(1948年)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民国38年(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戒严令”,各地港口皆有军人派驻,对老百姓出海或靠近海洋都进行严密的管制,如规定渔捞作业凌晨4点才能出海、夜间10点以后禁止渔船在港口出入,对渔捞的业者(如乌鱼)生计影响甚钜。[3]:79-81民国76年(1987年)7月15日,台湾、澎湖群岛等解除“戒严令”,台湾地区的海域和海港管制松绑,人民得以亲近海洋,渔会开始推广起观光休闲的活动。[3]: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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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区渔会组织体制

民国44年(1955年),澎湖区渔会稳固之后,在第一届至第五届采“理事长”制,由理事长渔会主导业务。民国65年(1976年),第六届期间适逢“渔会法”修改,改组为“总干事”制,即总干事主导业务后、必须向理事会汇报以示负责,出任总干事前必须经内政部资格审查,核准之后才能获得理事会遴聘。又,民国58年(1969年),原澎湖区渔会的理、监事会任期规定是四年,同样因为民国65年(1976年)“渔会法”修正,第七届正式采用新制改选。[1][4]:217-220

更多信息 届次, 改选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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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简介

澎湖区渔会的组织随著从业人口有所调整变动,组织成员除了管理阶层的干部,包括甲、乙类会员,又有渔民小组和会员代表等等。[4]:221-222

兹以民国110年(2021年)12月31日的渔会编制为例,澎湖区渔会计会员20,765人,编为68个渔民小组,理事15人、监事5人、会员代表51人,其中理事会置理事长一人、监事组织监事会,置常务监事一人,主理会务策画、财务监察等事宜,又设总干事一人,负责执行理事会之决议。[2][4]

第17届澎湖区渔会自民国110年(2021年)4月份遴选、公告,任期至民国114年(2025年)改选为止,其干部名单如下:[2][12][13][14]

更多信息 职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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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总干事”为渔会行政业务主要执行人,其下设置秘书,辖有会务、财务、供销、推广、辅导等部(股)并设信用部(白沙分部、西屿分部)、鱼市场、鱼产品直销中心(菊岛之星)等事业单位,附属渔业通讯电台,此外为方便渔民联络,在澎湖县辖下五乡一市均设办事处。[2][4]:221-222

更多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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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辑

相关条目

23°33′59″N 119°34′35″E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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