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澳大利亚司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澳大利亚司法(英语:Judiciary of Australia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以及澳大利亚各州与领地法院组成。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位于澳大利亚法院等级的顶端,是联邦和州法律事务的最终上诉法院。澳大利亚众多法院拥有不同的程序权力和特点、不同的管辖范围、不同的补救权力及不同的成本结构。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联邦的司法权属于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联邦议会可能设立的其他联邦法院;这包括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联邦的管辖权也可以授予给州法院。各州与领地的最高法院是法庭记录英语Court of record的高级法院,在其所在州和领地内拥有普遍和无限的管辖权。

与各州最高法院一样,联邦法院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也是法庭记录英语Court of record的高级法院,这意味著它们具有某些固有的程序权及蔑视法庭规则的权力。但与州最高法院不同的是,联邦法院与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的主题管辖权必需由相应法律授予。但是,根据“应有管辖权”的原则,联邦法院可以就其明确管辖权以外的问题作出裁决,前提是它们是法院确有管辖权中更大争议的一部分。[1]

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拥有有限的审判权,但很少行使。它有足够的权力将在那里开始的案件移交给另一个更合适的法院,这样高等法院就可以为上诉职能节省精力。

普通法衡平法由同一法院管理,其方式类似于英国司法法令集英语Judicature Acts。可以在一个法院的一项诉讼中寻求法律和衡平法上的补救措施。

Remove ads

法官任免

澳大利亚法官由政府任命并不受现有司法机关的干预。[2] 法官一旦被任命即有任期,但对法官的免职是有限制的。例如:联邦法官不得被免职,除非总督证明其行为不端并在联邦议会发表声明。[3] 澳大利亚法官由相应司法辖区的行政政府任命,大多数法官在任命前都是大律师。联邦法官只能任职到70岁。[3] 州法院法官的服务年限没有宪法限制,但是州法律会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法官们的退休年龄是72岁,[4] 但是他们仍然可以担任“代理法官”直至76岁。[5]

法院等级

更多信息 一般联邦法事务, 家庭法事务 ...

澳大利亚法院等级由联邦州和领地的各种法院和仲裁庭构成,其中联邦高等法院是澳大利亚司法体系内的最高法院。[7] 单一的澳大利亚普通法体系适用于澳大利亚各个法院,[8] 并最终由联邦高等法院裁定;因为可向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上诉的渠道已被废除。[9][10][11][12][13]

Remove ads

高级与低级法院

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将“高级法院”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源自司法前普通法法院地位的概念”)描述为“在澳大利亚没有现成的形式适用于联邦法院”。[14] 尽管如此,澳大利亚的法院也还是经常被区分描述为“高级英语Superior court”和“低级”。联邦法院[15] 及各州和领地的最高法院通常被视为“高级法院”。

“高级法院”(或称“高级记录法院”)一词并没有单一定义。在许多方面,澳大利亚的高级法院与英格兰和威尔斯的高级法院相似。在澳大利亚,高级法院有如下特征:

  • 普通法衡平法上拥有无限管辖权,[16][17][18][19][20] 或至少不受其可能授予的救济措施管辖权所限制。
  • 决定上诉,至少作为其管辖权的一部分。
  • 由法官组成,他们的个人决定不受司法审查[8] 或向单一法官上诉。
  • 由享有“尊敬的”头衔的法官所组成。
  • 定期以书面形式公布他们的决定。

“低级法院”是上诉等级制度中位于高级法院之下的法院,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的地方法院、地区法院(或郡法院)及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通常被视为低级法院。低级法院的典型特征有:

  • 法规授予的管辖权,并在标的物或救济量方面受到限制。
  • 在没有上诉权的情况下,可由上级法院的一名法官进行司法审查。

联邦法院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对于澳大利亚联邦法律,即澳大利亚议会制定的法律拥有司法管辖权

高等法院

Thumb
堪培拉高等法院第一裁判庭。

高等法院是澳大利亚司法体系内的最高法院,它是依据《澳大利亚宪法》第71条所成立。[21] 它对澳大利亚其他所有法院具有上诉管辖权;同时它还对某些案件具有初审管辖权英语Original jurisdiction,这就包括司法审查权。高等法院对联邦所有法院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此外,在宪法规定下,它对各州及领地的最高法院具有一般上诉权。[22][23]

需要注意的是,在澳大利亚的司法实践中,只有获得特别许可才可以向高等法院上诉。这通常是案件具有公共重要性、涉及需要解释联邦宪法,或法律在各州及领地的适用性不一致。[24] 因此在绝大多数案件里,各州和领地的最高法院上诉部及联邦法院就是终审上诉法院。

从澳大利亚法院上诉至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曾是可能的,但是《1968年枢密院(限制上诉)法令》就禁止涉及澳大利亚联邦立法事务的案件向枢密院上诉,[9] 而《1975年枢密院(源自高等法院上诉)法令》则几乎彻底关闭了所有通过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向枢密院上诉的渠道。[10]1986年澳大利亚法令英语Australia Act 1986》则取消了州和领地最高法院向枢密院上诉的渠道。[25][26] 根据宪法第74条,在高等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从高等法院到枢密院的上诉现在仅在理论上是可能的;然而,高等法院已表示将来不会批准此类许可。[11][12][13]

Remove ads

联邦法院

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

州和领地法院及裁判所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