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的主题是中华民国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请见“牙合甫大毛拉·沙得尔阿吉”。牙合甫大毛拉(1895年—1977年),亦作亚库甫喀孜,新疆省柯坪县柯坪镇喀拉库提村人,曾在新疆省柯坪县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经历[1] 小时在柯坪上经文学校,青年时上喀什经文学院,毕业后回柯坪,任玉尔其乡喀孜。 民国23年 (1934年),县维文会成立时任维文会会计,兼任会立第一小学校宗教教师。 民国27年(1938年),任柯坪县喀孜阿旬。 民国37年(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去南京参加行宪国民大会。 新疆省参议员[2]。 1950年5月,被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改判18个月。刑满释放后,回家务农。 1953年,任柯坪县政协委员。 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撤去县政协委员职务。 1977年,病故。 参考文献Loading content...参见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