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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享计划
現金分享計劃,俗稱“派錢”,是澳門政府由2008年開始與市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措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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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享计划(葡萄牙语:Plano de Comparticipação Pecuniária no Desenvolvimento Económico,英语:Wealth Partaking Scheme)是2008年由时任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提出的,目的是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抗击通胀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首次推行,累计发放18次(截至2025年),发放金额也有所提升。澳门市民普遍称此计划为“派钱”。
受惠对象
凡在限期时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居民均是为此计划之受惠对象,包括非永久性居民和永久性居民。
发放方式
澳门政府把社会工作局经济援助金受益人、领取直接津贴的教职员、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学生福利基金以及大专助学金受惠学生、敬老金受益人、公务员、领取退休金的退休公务员及抚恤金受领人自动转帐至其银行帐户;其他合乎资格人士透过邮寄方式把划线支票寄给受惠人士。
计划详情
相关计划由2008年开始,至今已派发的金额如下。
2008年5月23日,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联同相关的局级官员在澳门政府总部公布现金分享计划及有关资料;凡在2008年7月1日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获发5000元澳门币,而澳门非永久居民则获发3000元澳门币[1]。自澳门政府公布现金分享计划后,超过1万1000人合乎资格领取澳门身份证人士均向身份证明局办理证件,以冀望获得澳门政府发放现金[2][3]。
澳门政府分别在2008年7月4日、10日及16日以自动转帐方式向有关受惠人士至其帐户。另一方面,现金分享计划第一批划线支票于同月14日起以出生年份分阶段发放至受惠人士;最后一批划线支票则于该年9月12日全部寄出[4]
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于2008年11月11日在澳门立法会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为了进一步向居民分享经济成果以及对抗金融海啸而面临带来的压力和冲击;施政报告中表示澳门政府将于2009年上半年作另一次发放一次性现金分享计划,而分享金额原则上不会少于第一次现金分享计划发放的金额[5]。2009年4月16日,何厚铧在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表示永久性居民可获发6000澳门币,而澳门非永久居民则获发3600澳门币,并预计是次分享计划将于5月中开始发放[6]。是次计划发放工作自2009年5月中旬展开至7月20日[7]。
2010年3月16日,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2010年施政报告,宣布继续现金分享计划、医疗券等惠民政策,金额与去年相同,即向澳门居民发放6000元。
2010年11月16日,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施政报告,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现金分享计划金额,分别下调至四千元及二千四百元。
2011年4月20日,鉴于同年香港政府推行“$6,000计划”,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宣布,特区政府将于下半年再推出一次性纾困措施,向每名永久性居民发放3000元,每名非永久居民1800元,预计总开支为17亿元。 他又称,现金分享只会对物价造成一次性影响,长期影响并不明显,根据估算,每千元现金分享会推高通胀率不超过0.15%,预计此轮现金分享对通胀率的影响不超过0.45%。是次措施后来定名为“2011年度现金补助”。[8]
2011年11月15日,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7,000及4,200元,较上一个财政年度高75%。[9]
2012年11月13日,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8,000及4,800元,较上一个财政年度高12.5%。[10]
2013年11月12日,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9,000及5,400元.
2014年11月11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9,000及5,400澳门元。
2015年11月17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9,000及5,400澳门元。
2016年11月15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9,000及5,400澳门元。
2017年11月14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9,000及5,400澳门元。预计涉及永久性居民约68.67万人,非永久性居民约5.3千人[11]。预算开支约为澳门元62亿3956万元。[12]
2018年11月15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较上一个财政年度高增加1,000澳门元及600澳门元[13]。现金分享于2019年7月2日至9月13日分批向居民发放。预计涉及永久性居民约67万3百13人,非永久性居民约4万9千3百21人。预算开支约为澳门元69亿9千9百5万6千元。[14]
2019年11月12日,行政长官崔世安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而经第五届政府于行政会进行《2020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因应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而造成的影响,特首贺一诚决定将发放日期由以往的七月开始,提前于该年四月起发放[15]。预计涉及永久性居民约68万人,非永久性居民约4万8千人。预算开支约为澳门元71亿10万元。[16]
2020年11月16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2021年3月16日,政府公布2021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计划,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宣布现金分享提前于该年4月起开始发放。预算为72.35亿元[17]。随即行政行官于2021年3月18日公布了第9/2021号行政法规《2021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规定了计划的部份内容[18]。
2021年11月16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
2022年11月14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
2023年11月14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2024年5月10日,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2024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宣布于7月2日起陆续向居民发放现金,永久居民可获10,000澳门元,每名非永久居民6000澳门元,此次合计受益人数达到74.8万人,其中永久性居民约71.8万人,非永久性居民约3.1万人,本年度的现金分享计划总共涉及财政开支73.6亿澳门元。这是澳门连续第17年向居民派钱。[19][20]
2024年11月19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于施政报告建议继续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别发放10,000及6,000澳门元。
办事处
为协助现金分享计划,澳门政府在塔石广场商业中心设立“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并于在2008年7月1日正式运作,以处理及协助有需要的居民解决收取款项问题及提供查询等服务;基于现金分享计划之支票兑现期为期三年,因此于同年11月3日起迁至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二楼市政署(前称民政总署)综合服务中心代为处理[21]。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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