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琉球科举制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琉球科举制度是琉球国于第二尚氏王朝参照中国科举的一项官员选拔制度。[1][2]
历史
早期琉球并无官方的教育机构,也没有相应的考试选拔制度。各大士族都在自己的府邸里设有私人教学机构,但不收家族以外的学生。1718年,程顺则奉命在至圣庙中创立琉球历史上第一个公共教育机构——明伦堂,为琉球的儒学教育奠定了基础。[3]
琉球也定期向中国派遣官生(留学生),每次定额四名。不过由于当时琉球的教育水平较为落后,往往四个名额都被久米村出身的人物所占据。[3]
为了提高琉球人的教育水平,尚温王于1798年(清朝嘉庆3年、日本宽政10年)接受国师蔡世昌的建议,在王府之北建立国学。国学中设讲解师一员,按司奉行、亲方奉行各一位,附设中取笔者各二名。又建乡学三所,设讲解师一员,又设奉行、中取等职以管理学务。国中士族子弟由乡学选入国学。尚温王作《国学训饬士子谕》,说明琉球学习中华文化,开设科举(称为“科”)以选拔人才。不过琉球的科举形式远比中国简略,分为初科(しょこう)、再科(さいこう)两级,也不见有进士、状元等称谓记载,只是成绩优异者可保举做官。官生的四个名额也由国学中最优秀的人才中选出,其中对久米村人的名额被限制为两名。[3]
Remove ads
参考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