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直辖市级及县(市)级风景特定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直辖市级及县(市)级风景特定区,系指按中华民国所颁布之《发展观光条例》与附属法规命令《风景特定区管理规则》之规定,完成风景特定区评鉴,被评定为直辖市级及县(市)级,经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公告的风景特定区。

列表

直辖市级风景特定区

  1. 新北市十分虎头山风景特定区、石门水库风景特定区
  2. 台中市

县(市)级风景特定区

  1. 新竹县:清泉风景特定区

待评鉴风景特定区

  1. 新北市:淡水风景特定区
  2. 台中市:大坑风景特定区、石冈水坝特定区、雾峰风景特定区
  3. 高雄市:六龟彩蝶谷风景特定区、美浓中正湖风景特定区
  4. 新竹市:青草湖风景特定区
  5. 宜兰县:龙潭湖风景特定区、礁溪风景特定区
  6. 彰化县:田尾园艺特定区
  7. 南投县:东埔温泉风景特定区、庐山温泉风景特定区、翠峰风景特定区
  8. 嘉义县:中仑风景特定区、仁义潭风景特定区、吴凤庙特定区
  9. 嘉义市:兰潭风景特定区

相关条目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新北市
桃园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苗栗县
南投县
宜兰县
花莲县
台东县
Remove ads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