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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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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万程(16世纪—1640年代),仲升轸馀湖广长沙府湘潭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石万程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举人[2]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3],获授户部主事,四年榷税九江钞关,五年升员外郎、郎中,六年外任徽州知府,因为无法阻止魏党开采黄山而辞官,被诬陷削籍。

崇祯元年(1628年),朝廷起用石万程为常州知府,当地有额税三千金,旧例归知府所有,他大骂告知者:“称为税但不上贡朝廷就应该归还百姓,算是甚么旧例?”到四年(1631年)因病免官,九年(1636年)再起用为杭州知府,适逢海宁县恶人吴中彦杀人论死,属吏暗中拿出万金贿赂,他笑说:“这计谋曾经用过了,不正法不可。”严厉申请治罪,杭州人因为他不接受贿赂写下《殛豕安民录》。升任温处道副使,肆虐沿海的海寇张宏铭竟然仰慕他的清望投诚,受降者万馀人都哭著拉起他的衣袖,很快因病辞官,在路途病逝。

石万程笃于孝友,曾设置义田义谷以送赠不能婚葬的族人,又精欲内典,著有《藕花集诗》、《禅谈古初刻》诸书,但大多失传。明亡百馀年后,吴浙两地来到湘潭的人,仍然会询问石氏清官子孙是否无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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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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