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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制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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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制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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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至1994年的南非共和国议会(英语: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又称三院制议会Tricameral Parliament),是基于1983年南非宪法英语South African Constitution of 1983设立的三院制立法机构,该机构给予有色人印度裔有限的政治发言权。然而大多数非裔人口仍被排除在外,在名义上由“班图斯坦”政府代表他们的利益,非裔人民是这些班图斯坦的正式公民。由于班图斯坦在政治上起不了作用,其作用主要是巩固南非白人的政治地位(或更具体而言,是执政党南非国民党的权力,该党主要被阿非利卡人社群支持)。

事实速览 南非共和国议会 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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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种族三院制议会可追溯至1981年,当年南非参议院英语Senate of South Africa被“总统委员会”(阿非利卡语Presidentsraad;英语:President's Council)取代,该机关是由60名白人、有色人、印度裔与华裔[1]组成的谘询机关。

总理彼得·威廉·波塔的要求,总统委员会在1982年对宪法与政治改革的提出建议,其中包括在白人、有色人与印度裔社群间进行“权力共享”。国民党右翼对此建议相当不满,以安德里斯·特鲁尼希特英语Andries Treurnicht(时任部长兼川斯瓦省议员领袖)为首的一群议员成立保守党英语Conservative Party (South Africa)为保卫原始的种族隔离

然而,波塔赞成总统委员会的建议;1983年,国民党政府实施新的宪法制度。

公投

反对

架构

议院

三院制议会由三个独立的议院组成:

在原本的提案中,白人议院被称作“议院”(英语:Assembly),印度裔议院则被称为“代表院”(英语:Chamber of Deputies[2]参议院英语Senate of South Africa则在1981年便被废除[3]

这三个议院有权处理该议院代表群体的“自我事务”(英语:own affairs),如教育、社会福利住房、地方政府、艺术、文化和休闲[4]

国防、财政、外交政策司法交通、人力、内政与农业等“共同事务”(英语:general affairs),则需要经常设联席委员会审议后由三个议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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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所在地

解散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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