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立法院 (汪精卫国民政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立法院汪精卫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1940年成立。设60席。最后的第二届立法委员于1942年4月宣誓就职。

事实速览 立法院, 机构概要 ...

沿革

1940年3月30日,立法院随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陈公博任立法院长,并任命立法委员约50人。立法院对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等重要事务有议决之权。[1]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国民政府主席,其所遗立法院长一职则由监察院长梁鸿志调任。

主要官员

立法院主要官员包括:[2][3]

  • 院长:陈公博(1940年3月31日任)、梁鸿志(1944年11月13日任)
  • 副院长:朱履龢(1940年9月12日任)、缪斌(1941年2月13日任)、诸青来(1942年8月20日任)
  • 秘书长:胡泽吾(1940年4月8日任)、周学昌(1941年5月14日任)、彭羲明(1942年5月4日任)、黄曝寰(1945年1月12日任)
  • 简任秘书(1944年5月在职):张国仁林基吴干夔郑诚一
  • 编译处长:萧恩承(1940年5月6日任)、黄曝寰(1941年7月4日任)

立法委员

立法院立法委员有:[2][3]

注释

参考文献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