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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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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合眾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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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具有多个常用名称。其全名的代称有“合众国”(United States)、“美国”(America),以及“the US”和“the USA”等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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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旗美利坚合众国象征

一般认为“亚美利加”(America)一名出自义大利探险家亚美利哥·维斯普奇。该词可回溯到德国地图学家马丁·瓦尔德泽米勒于1507年为纪念维斯普奇所制的世界地图上,所指为现今的巴西。全名“美利坚合众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首次见用,但确切起源成疑。[1]这新成立的联合最初被称为“合众殖民地”,现今所用的全名最早可追溯到1776年1月2日两位军官之间的一封信。约翰·狄金生写定的《邦联条例》和汤玛斯·杰佛逊所起草的《独立宣言》全都包含“美利坚合众国”一词。此国名于1776年9月9日由第二次大陆会议正式采用。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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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瓦尔德泽米勒版地图特写,“美洲”一名位于现今的巴西

美利坚

“美利坚”一词之见用最早可追溯到1505年,由当时的德国诗人马帝雅斯·林格曼英语Matthias Ringmann用于一首关于新大陆的诗篇中。[2]该词为义大利探险家亚美利哥·维斯普奇之名的拉丁化,是他首先提出哥伦布在1492年所发现的西印度群岛为此前所未知之陆地一部,而非亚洲之东疆。[3][4][5]1507年4月25日,德国地图学家马丁·瓦尔德泽米勒所绘地图Universalis Cosmographia与此诗共同出版。[2][5]地图将现今的南美洲标上“美利坚”。1538年,佛兰德伯国的地图家格拉杜斯·麦卡托在自家世界地图上将整个西半球标为“美利坚”。[6]

另有一说认为“美利坚”一词出自尼加拉瓜亚默利克山脉英语Amerrisque Mountains[7],或来自英国威尔斯富商理查·亚美利可英语Richard Amerike之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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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

有关“美利坚合众国”之名的首个书面证据可追溯到1776年1月2日史帝芬·莫伊兰英语Stephen Moylan写给乔治·华盛顿侍从官约瑟夫·利德英语Joseph Reed (politician)的书信。莫伊兰于利德缺席时代理其职。[1]莫伊兰表示希望“带著充足的全权自美利坚合众国往赴西班牙”以寻求对独立战争的援助。[1][9][10]已知最早出现的“美利坚合众国”印刷字样则是1776年4月6日于维吉尼亚威廉斯堡维吉尼亚公报》上的一篇匿名文章。[11]一般误以为是汤玛斯·潘恩在其1776年1月出版的小册《常识》中创造此词,实则他从未这么写过。[1][a]

约翰·狄金生写就并于1776年6月17日之前完稿之《邦联条例》次稿宣称:“本邦联名为‘美利坚合众国’。”[12]1777年底,被送交各州批准的该条例定稿为多了一个The的‘美利坚合众国’。[13]1776年,汤玛斯·杰佛逊写在《独立宣言》“原稿”("original Rough draught"[b])上的标题是全大写的“美利坚合众国” 。这份稿件直到1776年6月21日才面世,目前尚不清楚究竟是早于或晚于狄金生6月17日起草的《邦联条例》。[12]无论如何,《独立宣言》是第首份用上新国名的官方文书。[1]

历史

美国独立战争初期,所有殖民地常被通称为“合众殖民地”。例如,大陆会议总统理查德·亨利·李1776年6月7日的决议中明文写道:“合众殖民地现为,理当,应是自由独立之国家。”[14]1776年之前,殖民地有各式各样诸如“北美十二合众英国殖民地”、“北美合众殖民地”之类的名称。[15]1776年9月9日,第二届大陆会议正式将国名修订为“美利坚合众国”。[14][16]

在合众国的最初几年还是有用法上的分歧。在1778年与法国签订的《同盟条约》中,用的是“北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North America")。为符合此等用法,国会于1778年5月19日起草照会换文予法国外交专员时,决定使用此名。[17]大陆会议总统亨利·劳伦斯英语Henry Laurens甚至写道:“国会采用《巴黎条约》的形式,‘北美利坚合众国’。” 但国会还是于1778年7月11日重新考量了这一改动,决定从换文中删除“北”字,与1776年所采用的名称保持一致。[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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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宣传海报上的山姆大叔,美国的国家象征,其名出自英语口语中的“美国”。

自《邦联条例》颁布以后,各州之间即存有永久联合之念,“联合”即同义于“合众”。[19]这种用法在内战期间格外盛行,特指从属于联邦并仍为之效忠的北方各州。[20]

“美利坚”一词在1890年代之前并不常见于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伊默瓦尔英语Daniel Immerwahr发现,“各人可查阅自建国至1898年历任总统之所有讯息和公开文件——包含年度致辞、就职演说、宣言、致国会的特别讯息等等——只有11处毫不含糊地明指本国为美利坚,约十年一次。”情况在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期内有所改变,他“在第一次年度致辞中就口出美利坚且再无改动。罗斯福在两周内使用此名的次数超出所有前任之总和。此后的每位总统都自在且频繁地说出美利坚。” 在18世纪,,和19世纪大部分时期中,所创作的爱国歌曲并无“美利坚”一词,包括《星条旗永不落》、《为你,我的国家》和《共和国战歌》。在1895年才出现在《美丽的阿美利加》里,常见于二十世纪的歌曲中,如成于1918年的《天佑美国》。[21][22]

源自于哥伦布的“哥伦比亚”一名在十八世纪后期风行于美国诗歌英语American poetry和歌曲中,西半球许多地标和机关赋以此名,包括哥伦比亚哥伦比亚特区[23]

据1810年版的《尼尔斯周刊英语Weekly Register》所载,当年“山姆大叔”一词是“美军中的俚语” 。[24]山姆大叔今为美国之国家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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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单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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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专栏文的标题

“United States”一词最初意指一群独立国家的群体,作复数用,如“the United States are”——见于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1865年批准。 [25][26]单数用法在内战结束后开始流行,至今已成标准。[27]但复数用法仍保留在“these United States”等惯用词句中。[28]此等差异还之重要性甚于其用法;是一群国家和单一整体之区别。[27]

从复数形到单数形是渐进式的过渡。[26]1901年5月4日,前国务卿约翰·W·福斯特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名为“ARE或IS?动词复数或单数是否合用于United States一词”的专栏文章,指出亚历山大·汉弥尔顿丹尼尔·韦伯斯特等早期政治家,及《巴黎条约》和《海-庞斯富特条约》都使用过单数形;反之,大多数最高法院的判决仍然使用复数形。他总结道:“自内战以来一直趋向于使用单数形。”[29]宾州大学马克·李伯曼英语Mark Liberman发现,在最高法院意见书中,过渡向单数用法发生于20世纪初。[30]在其他英文书籍中这种过渡还更早出现,约在1880年左右。[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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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性

“United States”(合众国)之名殆无疑义;而“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可用于标题上,或更为官腔的场合。“United States”和“US”可作形容词用,但国名全称则不可。[32]英语中的“亚美利加”(美利坚)很少用于喻指无关于美国的事物,尽管“亚美利加”一词所指本是美洲。[33]“The States”(合众国)是该名的既定口语化缩简,尤其是用于国外。[34]“Merica”或“Murica”则是诙谐而时带贬义的拼法。[35][36]

美国政府出版局的官方格式手册明定“US”和“United States”的具体用法。在条约、国会法案等文件中,[c]一定是用“United States”。在包含其他国家国名的句子中必须使用“United States”。另外,“US”可用于政府组织前,或作形容词用;而“United States”则用作非政府组织前的形容词(如美国钢铁公司)。[37]

各种风格指南对如何使用美国的不同名称有所争议。《芝加哥格式手册》直到第17版还都要求“US”和“U.S.”作形容词用,现认可两者作名词用[38][39],尽管是推荐优先使用“United States”于这种场合。[40]美联社格式手册》是“US”和“U.S.”形容词和名词两用,但不含句点的“US”仅可用于标题。相较之下, APA格式仅认可“U.S.”作形容词用,而“US”则不可。[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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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语言

欧洲文化圈

西班牙语中,美利坚合众国是Estados Unidos de América(缩写为EE、UU、EUA)。[42][43]美洲则为América[44]西班牙文以estadounidense及较不常用的americano作形容词用,不过americano多用于来自美洲的人事物。[45][46]至于其他的罗曼语族语言,如法语(États-Unis d'Amérique)、[47]葡萄牙语(Estados Unidos da América)、[48]义大利语(Stati Uniti d' America)[49]罗马尼亚语(Statele Unite ale América),格式都很类似。但在欧洲葡萄牙语中,América一词既可指美洲也可指美国。在巴西葡萄牙语中,América则仅指美洲。在德语中,美国是Vereinigte Staaten von Amerika[50],在荷兰语中则为Verenigde Staten van Amerika。[51]世界语中,美国是“Usono”,美国的形容词形式则为“Usona”。这些结构假借英语的United States of North America首字母缩略字,再将名词的最后一个“a”改为“o”,以符合世界语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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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视角

亚洲文化圈

美国国旗于1784年飘扬在载运人参的“中国皇后号”商船上进抵广州,[52]被当地人称为“花旗”。[53]据作家兼美国海军军官乔治·亨利·普瑞博英语George Henry Preble后来引述最初发表于《波士顿信使报英语Boston Courier》的一篇匿名报道称:

当十三条纹与星星首度现身广州时,当地人惊喜之情大增。消息散播开来,一艘异船自世界的另一头开到,还挂著一面“美丽如花”的旗帜。每个人都前去观看这艘“花旗船”(当时发音:kwa kee chuen)。这名字立刻在当地语言中取得一席之地。美国现为“花旗國”(kwa kee kwoh) ,即“花旗的国家”。而美国人则被称为“花旗国人”,即“花旗国家的人民”。这可比“红发野人”——最初是这么叫荷兰人的——好听得多。[54][55]

这些自取的名字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很是常见。[56]

现在,美国的标准中文名就是“美国”(在网上常被谑称为美丽国)。即全名“美利堅合眾國”之略称。[57]“合众国”一词在当时是新造的,可能是由裨治文在1844年左右所创,以表明为“众国”之“合”,但由于语言的重新切分英语Rebracketing,这个词被更普遍的理解为“合众”所成之“国”。[58][59]“美利坚”则为“American”的中文译名。“花旗”一词于现代中文与“亚美利加”一起保留了下来。19世纪还曾有其他几种标音法用“mò”(ㄇㄨㄛˋ)或“mí”(ㄇㄧˊ)来标“America”的第二音节,但其后已不再使用。[60]“美洲”的“美”与“美国”的“美”字源相同。[61]这些名称与国旗已经无关。但“花旗”一词存续至今,如被称为“花旗参”的西洋参,以及1902年在中国开设分行的“花旗银行”。[56]

越南语中同样也使用假借自汉语的“花旗”一词指代美国,在汉越词中读作“Hoa Kỳ”。尽管在美国一名于华语中流行开来之前,美国在越南语中也被俗称为“nước Mỹ”(或简称“Mỹ”) ,但“Hoa Kỳ”始终被认为是美国的正式称谓,越南官方将其正式命名为Hợp chúng quốc Hoa Kỳ儒字:“合众国 花旗”)。[62]美国也因“Hoa Kỳ”一名而在越语中被昵称为“xứ Cờ Hoa”(花旗地)。[63]

在日语中,美国在口语中被称为アメリカAmerika),在书面正式用语中有时被称为米国Beikoku)。[64]在官式全称アメリカ合衆国Amerika Gasshūkoku)中,“合众国”(Gasshūkoku)一词假借自中文的“合众国”,取代“United States”的其他日译,诸如“米里坚”(Mitsukuri Shōgo​(日语)、共和政治州Kyōwaseijishū)等。[64]历史上,日文曾沿用17世纪的《坤舆万国全图》使用不同的汉字为“America”标音(亞墨利加)一直沿用到19世纪(如新井白石1715年的《西洋纪闻日语西洋紀聞》)。“米里坚”兼用此法与他法,即沿用马礼逊1822年所编纂的《华英字典》之用法。1853年《神奈川条约》的日文版也用“米”字标音。米字此后在正式书面语中即成为美国的简称。[65]与邻国不同的是,日文著作从未引入“美”字标音。[66]

事实速览 谚文, 汉字 ...

在韩语中,美国被称为미국Miguk汉字 :美國),[67]这被认为是种族歧视用语语gook英语gook的字源。[68]缅甸语中,美国是အမေရိကန်ပြည်ထောင်စု(amerikan pyedaungsu),直译“美利坚联邦”。[69]印地语中,美国是अमेरिका के संयुक्त राज्य (amērikā kē saṁyukta rājya).[70]康纳达语中,美国是ಅಮೆರಿಕದ ಸಂಯುಕ್ತ ಸಂಸ್ಥಾನ (amerikada saṁyukta saṁsthāna),直译“美利坚众州联邦”[71]

参见

备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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