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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国小棒球教练性侵案

發生在臺灣臺中市太平區的兒童性虐待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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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国小棒球教练性侵案是指发生在台湾台中市太平区的一起儿童性虐待案件。在国小担任棒球教练的松志彬,涉嫌在2019年2月到2024年10月间对32名学童犯下强制猥亵强制性交、拍摄儿童性影像等90罪,[1]因而在2024年11月被逮捕,2025年3月被台中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以及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90罪嫌起诉,同年7月被判有罪。

案件公开

台中市议员江和树在2024年12月陪同受害学童家长召开记者会,指控一名早有强制猥亵前科的松姓教练在6年内利用权势性侵小球员,甚至以录影及暴力等方式威胁不得声张,受害学生至少25人,年纪最小9岁。[2][3][4]

司法调查

警方于2024年10月接获报案,并于11月逮捕松男,在其手机中查扣大量性影像,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5]2025年3月,台中地检署宣布侦查终结并表示,松男犯案期间从2019年2月到2024年10月,受害者为32人,犯案次数共90次,地点涵盖棒球教室、练习室旁货柜屋、国小宿舍、汽车内、产业道路旁和汽车旅馆等地,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该教练。[6]

2025年4月,台中市政府社会局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公布嫌犯姓名为松志彬。[1]

2025年7月,台中地院一审判决,松志彬犯下:

  • 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子强制性交罪,共7罪,各处有期徒刑7年10月[7]
  • 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子强制猥亵罪,共46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7]
  • 成年人对儿童乘机猥亵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6月[7]
  • 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制造与性相关、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电子讯号罪,共34罪,各处有期徒刑7年2月、7年6月或8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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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惩处

事发国小历任体育组长3人及学务主任3人未依规定定期至“各教育场域不适任人员通报及查询系统”确认进用人员资格,各被记申诫1次。[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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