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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林村小学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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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林村小学爆炸案是2001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发生的一起爆炸案。[1]当时32岁的村民李垂才在一小学的教室里引爆炸药,造成42人死亡。[2][3]

背景

芳林村位于万载县山区,村内有数家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2]

自杀式爆炸

2001年3月6 日上午11点左右,李垂才扛着两袋装有 132磅硝酸钾的袋子进入芳林村小学。[4]刚进教室,一位叫邓成保的老师叫他离开,不要扰乱课堂秩序。不过李垂才拒绝,邓成保干脆继续上课。随后,李垂才点燃了一个袋子,并朝学生丢去。邓成保见状大喊让学生快跑。爆炸最终将四间教室炸毁,造成包括李垂才在内的等41人死亡。[5] [4]

肇事者

李垂才(1968年9月25日 - 2001年3月6日)[5]来自一个贫困家庭,有精神病史,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在当地一家鞭炮厂工作。[6]

1998年,李垂才与一位欧阳姓的女子生下一个女儿。不过他们并未结婚。欧阳姓女子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并将他们的女儿带走。第二年,李垂才打算与邻村另一名姓唐的女子结婚。由于他拿不出足够的彩礼,唐姓女子的家人反对这门婚事。此后李垂才变得性格孤僻,而且每隔几天就去她家骚扰。[6]

在他的日记中,他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贫穷,而且他决定向他人复仇。[5]

争议

爆炸发生后,一些遇难者家属指责政府未对爆炸进行充分的调查,并指责政府转嫁责任,政府企图让一个疯子背锅。[4][7]

当局称尸检结果显示李垂才是爆炸事件的主谋,老师和学生的证词也证实李垂才是肇事者。 [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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