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荐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荐任,是南京国民政府文官制的一种,也是现今中华民国政府文官编制一种,属于公务人员官等,分为第六至九职等,官等在简任之下、委任之上,是文官的第三级官阶。[1]

起源

1928年10月3月中执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通过《训政纲领》,同日以国民政府第565号训令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荐任,由各主管长官推荐给中央政府任命。如中央各部、局的科长、各省的县长。

正式称法

  • 服务机关+官等(荐任)+第n职等+职称。
例: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荐任第九职等科长。

现况

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二级考试及格者,取得荐任第七职等任用资格;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及格者,取得荐任第六职等任用资格。

参见

参考文献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