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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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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中国跆拳道裁判员、运动官员,2010年亚运会跆拳道比赛技术代表,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简历

1996年,获得世界跆拳道联合会国际裁判资格[1],曾担任2000年悉尼奥运2004年雅典奥运2008年北京奥运的跆拳道比赛裁判[2]

2004年11月30日,时任中国跆拳道协会秘书长的赵磊当选亚洲跆拳道联盟执行委员。亚跆联执委会是亚跆联的最高管理领导组织,当时该执委会是由包括赵磊在内的亚洲各国和地区的13位跆拳道专家组成。赵磊当时同时还担任亚洲跆拳道联盟技术委员会的副主席及世界跆拳道联盟的裁判委员[3]。2009年4月6日,时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的赵磊被世界跆拳道联合会任命为世跆联的裁判委员会副主席[1]

广州亚运会争议事件

赵磊被台湾认为是2010年广州亚运电子袜判罚争议之中的关键性人物之一。他担任跆拳道赛务的职位。争议发生后,被台湾一些媒体报道为该量级金牌得主吴静钰的恩师,进而被一些台湾媒体网民认为他是此事件的幕后黑手[4][5]

对于台湾方面产生的阴谋论,中国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记者会时予以澄清,赵磊并不是跆拳道教练,他和吴静钰之间也不存在所谓的师徒关系[6]。因为不少在2009年之前中国大陆的报导指出,时任国家体育总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部长的赵磊赵磊在国内评比和选拔国际赛时,多次对吴静钰跆拳道的天赋表示赞赏,两人关系十分要好[7][8],这也让一些台湾人始终未改变其协助吴静钰夺冠而陷害杨淑君的阴谋论。

收贿案

2011年十月下旬,媒体报道赵磊中国警方带走协助调查,一些媒体猜测是因涉嫌经济问题。[9][10]

2015年1月4日,因为河南体育局长在法院作证,指称曾将30万元人民币分2次给赵磊,让河南省在全运会上夺得金牌。法院一审判决,赵磊接受请托收受钱款,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贿款30万元[11]

曾任职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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