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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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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可以指:
中华民国
- 中央一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中央政府机关(五院)[注 1]
- 中央二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中央政府机关
- 中央三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中央政府机关
-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学院院长
- 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院长
- 国家教育研究院院长(隶属教育部)
- 法务部司法官学院院长
- 国家环境研究院院长(隶属环境部)
- 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研究院院长
- 国家文官学院院长(隶属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中国大陆
备注
- 依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条,以行政院为一级机关,其所属各级机关依层级分为二级、三级、四级机关。同法第38条规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机关准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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