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陈世淙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陈世淙,中华民国法官、前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理湛联合法律事务所台南所所长[1]

生平

陈世淙,生于民国40年,台湾省嘉义县人。于民国68年9月28日任职法官,于110年2月21日退休。担任法官时期累积办案19,799件,法官资历42年,其中25年在最高法院[1]

经历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系毕业,66年司法官特可及格,司法官训练所第16期结业。之后进入法界服务约42年,其中25年系在最高法院。曾任高雄、台南、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台东地方法院庭长,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厅科长,最高法院法官、大法庭法官,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长。现为理湛联合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事件

评价

正面评价

工商时报高度评价其法官资历,誉其为“捍卫当事人权益的正义使者”[1]

负面评价

前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谢明达改判无罪案,攻占行政院案,“中山之狼”案等判决中,陈世淙与黄瑞华法官行事遭媒体批评。[2]

陈世淙曾被批喜好赏玩古董,不积极审判。陈发表声明回应称,原审违法判决而必须发回更审,个人爱好未影响审判工作。[2]

富商翁茂锺案,因收受馈赠牵扯其中,媒体质疑黄瑞华等未加以批判。[2]中华民国司法院点名其2007至2013年长期接受翁茂钟赠礼,行为不当但已逾时效,不必行政惩处。[3]

参考资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