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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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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晋案,又称岳义士案(HKSAR v Chan Yi Chun HCMA 251/2020),是香港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的一单案件。当时身穿“岳”大字T恤的19岁学生陈以晋,为帮三名抗争者逃脱而向警察袭击[1],最后被警察拘捕。
事发经过

2019年9月15日,一批防暴警察追捕一批示威者追捕至北角七海商业中心外的停车场。三名示威者被防暴警制服蹲在两辆轻型货车的中间。当看守三名市民的防暴警员5327马智圣[2]四周察看环境时,他身旁身穿“岳”大字灰色T恤的19岁少年陈以晋,取出一支自拍棍向马智圣偷袭,警员马智圣随即取出警棍自卫。三名蹲在地上的市民立即趁机逃走并成功逃去,陈以晋试图逃走而被数名防暴警察尾随追赶,终于在几个街口外陈以晋被追上并被警员扑倒在地拘捕。[3][4]由于陈以晋身穿“岳”字上衣,香港黄营一般称呼其为岳义士。[5][6][7]
2020年6月30日,陈以晋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处承认袭击警员5327马智圣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但否认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17678[8]。最后包括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三项罪名成立,陈以晋被判处监禁10个月[9][10]。
2020年12月18日,高等法院经考虑后,驳回其就拒捕罪的定罪申请,要继续在监狱服刑,并在同年12月31日将刑满出狱。法官张慧玲认为裁定其拒捕罪成没有不稳妥之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1][12]。
相关事件
陈以晋在入狱前曾接受立场新闻专访[13]。对于入狱,他的回应是以亲笔字勉励香港人:
“ | 毋忘初心 | ” |
——陈以晋入狱前用以勉励香港人的最后说话[13] |
陈以晋热爱爬山[13],陈以晋被检控期间,出版了环绕香港和外国攀山运动的摄影集《 自 由 山 岳》[14],并在上诉期间上庭时在囚车内向记者们展示《 自 由 山 岳》的封面及字样。
被警方追讨15万港币受伤警员补偿金[15]
陈以晋于2023年1月27日发文指“被警殴打致头破血流,反被警方追索赔偿”[16],表示收到了政府信件,要求在2022年12月5日或之前缴付15万补偿金。
信中指,陈以晋在2019年9月15日于北角英皇道七海商业中心外,袭击执行职务的督察马智圣,该警员因遭到袭击而受伤,并放取78天有薪病假,警务处处长向该警员支付了雇员补偿金合共港币155,850元。故律政司代警务处向陈以晋追讨该整笔“雇员补偿金”。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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