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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俊
戰後臺灣威權政體下的受難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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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俊(1926年11月10日—1952年6月24日),原名陈锡祺,曾化名江萍,福建省龙岩县人,花莲县寿丰国民学校教员,受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指挥参与地下活动被判处死刑[1],1952年6月29日枪决于台北川端桥南端刑场[2]。
生平
陈诗俊,1926年生于福建省龙岩县,1949年来台后在花莲县瑞美国民学校担任教师。
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及于凯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于非开办“实用心理学补习班”讲课,借机吸收组织成员,成立“台湾青年解放同盟”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于非在国语日报担任编辑,实际上则是执行情报工作,吸收组织成员、策动国语日报高层及搜集文教方面情报。1949年8月于非返回中国,李克农即指示不可再组织读书会,会很容易被破获,要求他们化整为零,改为单线联络[3],并且以搜集情报与策反为工作重点,1949年10月于非回台后,将组织名称改为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负责情报侦搜与策反工作[3]。
于凯负责学运,吸收张庆及姜民权成立工作小组,在台大以耕耘社吸收学生加入组织,1950年2月情治机关发觉于非身分,在于非住处逮捕萧明华,于非将相关档案移藏严明森处,前往花莲孙玉林处躲藏,透过孙玉林、周一粟买通白静寅取得谍报证,1950年3月22日于非带著包含“海南岛作战计画书”、“台湾省作战计画书”等多达二十几种相关军事情报之相片胶卷[4],从基隆搭船往香港返回上海,同年5月海南岛全岛遭到中共解放[5]。同时,保密局扩大搜查将中共中央社会部在台组织成员一网打尽[1]。
1950年陈诗俊因花莲中学顾传和匪嫌案曾入军法处审讯,因无涉相关案情获无罪释放。然而在军法处看守所拘押期间,陈诗俊向于凯表示前在内地曾参加匪党组织后失连络,于凯当即争取他转入自己领导的中共中央社会部潜台组织,从事地下工作,双方约定陈诗俊化名江萍,上级领导人化名高陵,规定秘密通信办法,写液为淀粉质或牛奶、反应液为碘酒,掩护信末尾如有敬祝“快乐”字样,信笺反面即有密写[2]。于凯在狱中与梁锺濬讨论组织交接,包含陈诗俊、苏尔挺、柳露等组织成员。然而,他们不知道在军法处内,保密局利用干员渗透入狱中,并策反组织成员路齐书进行侦搜,相关情报早已被保密局知悉,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站瓦解,上百人受到牵连抓捕。
陈诗俊获释后,花莲县教育局安排他前往寿丰国民学校任教,1950年6月,保密局策动于凯以高陵名义书写密信四封给陈诗俊,陈诗俊遭到钓鱼而回信三封成为加入地下组织铁证[2],虽然陈诗俊被捕后极力撇清,但是仍然遭到起诉。
1952年1月2日,陈诗俊、苏尔挺、李国萃、迟绍春、宫树桐都因为中共中央社会部苏艺林案的牵连被判处死刑,1952年6月24日枪决于台北川端桥南端刑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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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件
陈诗俊在寿丰国小被逮捕深深影响了他的学生,2007年,时任花莲县长谢深山表示,能够参加母校的毕业典礼,让他感到相当高兴。他也透露自己国小六年级时,因级任老师受白色恐怖影响被抓,当时学校因此取消毕业典礼的举办,这让他觉得此刻可以参加母校的毕业典礼,是相当难得的经验[6]。
纪念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陈诗俊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7]。
平反
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公告受难者黄藻儒君等1505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1)安洁字第 1075 号,有关陈诗俊意图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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