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陵寝承办事务衙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陵寝承办事务衙门,为清朝设置管理清东陵、清西陵事务的机构,分别称东陵承办事务衙门、西陵承办事务衙门。东陵承办事务衙门设于孝陵,西陵承办事务衙门设于泰陵。主管官员为守护陵寝大臣、陵寝总管内务府大臣。
沿革
守护陵寝大臣与陵寝总管内务府大臣共领衙门政务。[1]执掌督率驻防官兵巡防护卫、进献祭祀。下属设陵寝内务府、陵寝礼部、陵寝工部各官及执事人役于各处陵寝。[2]
最初于康熙二年(1663年)任命内大臣、侍卫守护孝陵。乾隆二年(1737年)设东陵承办事务衙门,各铸给印章,以守陵之贝勒、贝子、公及内务府总管大臣同领其政令。[1]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完成景陵,雍正帝特命以王公守护,另外设置大学士、尚书、侍郎、领侍卫内大臣、内务府总管大臣、副都统、散秩大臣、乾清门侍卫、御前侍卫、侍卫等员,皆有缺不除。乾隆二年(1737年)规定守护泰陵人员:贝勒二人、公一人、大臣官员十人、侍卫十人,皆奉旨除授。[1]
西陵承办事务衙门设主事1人、委署主事1人、笔帖式4人。[2]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