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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劳工
非法工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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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劳工,简称黑工,又称非法劳工,是指以不合法身份工作的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体力劳动或低技术工作,例如矿工、司机、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服务业,亦有些从事性工作或违法的工作如杀手等。因为在出境地所得的学历资格,在入境地可能不被认可,所以学非所用。黑工包括未取得合法工作资格而在当地工读的留学生或一些自助旅游的旅客,他们多从事服务业。另外黑工亦包括一些得到正式工作签证但从事非指定工作的人,例如外籍家庭佣工从事非家务工作[1][2]。而未达法定年龄工作的童工也是黑市劳工[3]。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4月23日) |
相关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旅客如非得入境处处长批准,不论是否受薪均不得在港工作,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罚则相同。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亦不得在港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至于雇主,入境处发言人强调“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雇主雇用非法劳工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相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等亦可能需负上刑责,而按高等法院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4]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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