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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汉遇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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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健身教练及网路名人陈之汉于自营健身中心位于新北市林口区门市前遭到枪击。[1][2][3][4][5]
枪击
2020年8月28日凌晨2时20分许,枪手刘丞浩趁陈之汉离开成吉思汗健身俱乐部林口旗舰店后朝他连开三枪,造成陈之汉小腿及手臂各中一枪,并送往林口长庚纪念医院救治。陈之汉伤势为右手臂一发枪击穿透伤,子弹贯穿手臂后再击中右大腿,另外右大腿也因中枪而造成粉碎性骨折,弹头卡在腿内,而右小腿也中了一枪并且弹头卡在脚踝中。刘丞浩于犯案之后搭上计程车前往距离犯案地点800公尺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文化派出所投案,所使用的犯案枪枝为IWI杰里科941半自动手枪及五发子弹。[1][2][3][4][5]
侦查及审判
2020年8月28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黄壬聪表示,该枪击案应该与日前刘丞浩与陈之汉之间的纠纷有关。并于警方侦讯后依《中华民国刑法》杀人未遂罪移送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1][2][3]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重大刑案组检察官陈诗诗指挥侦办,以厘清刘丞浩犯案动机、枪枝来源等;8月28日晚间7时许复讯后,以刘丞浩涉嫌杀人未遂罪及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供、灭证、或再度加害被害人之可能,向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晚间10时50分,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讯问后,裁定刘丞浩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3]
10月7日深夜至8日,再有9人因疑涉此案而被逮捕。[6][7][8]
12月8日,再有5人因疑涉此案而被逮捕。[9]
12月24日,有10人因疑涉此案而被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10]
2021年7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一审判决刘丞浩18年6个月有期徒刑、施俊吉16年有期徒刑,并同时要求在服刑前须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3年。[11]
2022年8月16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对涉嫌馆长的杀人未遂罪,各判5年、6年徒刑,并和其另犯的掳人勒赎案合并判刑,判处刘丞浩15年6月、施俊吉16年徒刑。[12]
2023年1月13日,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判处刘丞浩15年6个月有期徒刑、施俊吉16年有期徒刑定谳。[13]
后来检警追查,此次枪击案是竹联帮和堂宝和会在幕后策划,馆长因此对宝和会组长施俊吉、枪手刘丞浩连带求偿2,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高院判决,施、刘须赔偿327万4,113元。全案可上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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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2020年8月30日,陈之汉宣布委任时代力量前立法委员黄国昌为律师讨公道,并附上委任契约,注明无委任酬金,上头盖有黄国昌律师章印[1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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