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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

香港的事務律師專業團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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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英语: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是香港一间有限公司形式运作的专业团体,该社团在1907年已经存在。会员都是香港事务律师。其成立目的是为了争取会员的社会地位利益。依香港法例指定,所有香港事务律师必须是此会的成员。据官方网站指,截至2024年6月30日拥有执业证书的事务律师共有11,553人。现任会长为汤文龙

历届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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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周

香港律师会自1991年起每年举办法律周,秉承关爱社会的精神,宣传法律服务,为社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知识。多年来,法律周引入新的活动和服务,以迎合不同社群的需要。

2024年的主题是《区.爱.法》,旨在关爱社区、宣传法律服务,并为香港各区提供法律知识。[1]会长陈泽铭指出,法律周致力于提供专业、有趣和具吸引力的服务,希望在市民面对日常法律问题时能提供法律资讯和协助。除了举办讲座和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外,今年的法律周更加强调促进社会的关爱共融。因此,在法律周活动现场安排由聋人机构“龙耳”提供的手语传译员,以便更多有需要的人士能够获得法律上的协助。他表示,透过法律的普及和对法律知识的增加了解,人们能更明白各自的权益,进而促进互相尊重、和衷共济和社会的稳定。[2][3]

罢免林新强事件

事源2014年6月16日,香港律师会会长林新强香港电台节目《中国点点点》中与记者会面时提及,指《一国两制白皮书》不会对香港的司法独立构成影响,当中“要求法官需要爱国”的部份也并无问题,又表示爱国乃公民责任,在这问题上,律师会不接受任何批评。其后,林新强又对中国共产党公开称颂:“我觉得共产党好伟大,因为它将我们的国家带领到一个新纪元,我好欣赏他们。”[4]两起事件引起香港律师会会员哗然,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任建峰更于8月14日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通过三项动议[5]

  1. 律师会需发表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的声明,而白皮书不能动摇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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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律师会会长需要撤回他于2014年6月16日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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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通过不信任律师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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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三项动议皆获支持,包括大比数通过对现任会长林新强之不信任动议,成为108年来首位被通过不信任动议的香港律师会主席。然而由于会章并无规定遭不信任动议通过者必须辞职,如林新强坚拒辞职,那只有理事会方有权罢免他。[6]

林新强在动议通过后黯然离开会场,未有正面回应辞职与否,只称是律师会之内部事务,对组织亦不构成影响,并希望事件随著大会结束告一段落,并呼吁律师会维持团结。[7]

2014年8月19日,律师会理事会召开会议,林新强在会前向传媒宣布决定请辞,但仍留任理事会。在会上他提出请辞,获理事会接纳。[8]原副会长熊运信经推选后接任会长一职,即时生效。理事会并就日前会员特别大会之动议投票结果进行议决。其后理事会发表声明,强调法治及司法独立为香港核心价值,白皮书的内容不能贬低或削弱这些核心价值。理事会亦要求林新强撤回他在2014年6月16日就白皮书发表之言论,以及重申香港律师会为政治中立。[9]

参考来源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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