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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苓雅国民中学五名见义勇为同学纪念碑
位於臺灣高雄市旗津區旗津海岸公園的紀念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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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苓雅国民中学五名见义勇为同学纪念碑,位于台湾高雄市旗津区旗津海岸公园,系纪念1993年为拯救溺水同学而殉身的苓雅国中学生胡俊民、庐俊佑、郭高彰、吕权峰、麦晏彰。
由来

1993年11月6日下午3时许,高雄市苓雅国中三年三班十名学生在旗津区复兴巷对面的旗津海边戏水时发生意外[1]。当时胡俊民见同学郑仁昌下水后不久就被浪冲离岸边,就将郑仁昌拉回让他回岸上,但胡俊民自己却陷入暗流[2]。该处离旗津海水浴场虽只有约一公里,但却是暗潮汹涌[1]。在旁的庐俊佑、郭高彰、吕权峰、麦晏彰、罗晃亨见状,立即下水枪救,却一下就被被浪卷走,仅罗晃亨游回岸边[2]。鼓山分局旗津分驻所获报,找来六名当地渔民抢救,但这些学生都已溺水死亡[1]。
事后,身为苓雅国中家长会长的张清云,奔走募得新台币200万元,个人并捐献30万元[3]。为纪念这些见义勇为的少年们,众人募资新台币86万建立纪念碑[4]。1995年7月17日上午,苓雅国中师生与遗族举行建碑典礼[2]。建碑地点并非事发处,而是出入者最众的海滨停车场,藉地点醒目以收警示效果[4]。
设计
依碑文记载:建造不足费用,由国际狮子会的宋国荣、林淑贞等人捐款。碑体为李学文建筑事务所设计。1995年8月9日起造,由大道营造承包,至次年3月23日完工。
建后
碑文除说明这段事迹,也提醒民众千万不要前往该海滩[2]。1996年6月27日举行落成典礼时,胡俊民兄长胡健民担忧事发后若无措施,纪念碑只会沦落成戏水少年放衣衫的地点[4]。张清云在此事后,就成立旗津海滨禁制区巡逻救生辅导大队,假日时就到旗津巡逻,劝导游客不要到禁区内游泳,并提供安全救生设施[3]。身为遗族之一母亲的黄姿学,则在莫拉克风灾领养五名灾区儿童,与他们家同住,并栽培他们读大学[5]。
约2002年起,自高雄港第二港口两条长堤建成后,旗津海岸缺少沙源[6]。2010年代初,因海岸侵蚀严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将纪念碑迁移[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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