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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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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New York(中文翻译过来就是“我爱纽约”)是1977年由梅顿·戈拉瑟创作的一个图像标志。图像上方从左至右分别是大写的英文字母“I”和一个红心“♥”,图像下方从左至右分别是大写的英文字母“N”和“Y”,所有文字采用圆形的American Typewriter[1]。
![]() | 此条目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21年10月16日) |

此标志及相关的宣传活动被用于美国纽约州(不仅仅是通常所认为的纽约市)的旅游业宣传[2][3]。在纽约州的纪念品商店和宣传手册上都印刷有该标志。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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