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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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国旗(荷兰语:Vlag van België、法语:Drapeau de la Belgique、德语:Flagge Belgiens)是由黑、黄、红三条竖条组成的三色旗;三条垂直的设计取自法国国旗,而它的颜色则是取自布拉班特公爵(Brabant)徽章的颜色。挂起时,黑色必须靠在旗杆一侧。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
用途 | 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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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3:15 |
启用日期 | 1831年1月23日 |
形式 | 黑、黄、红的垂直三色,技术上是国旗,但极少见。 |
用途 | 国旗、民用旗(海) |
比例 | 近似2:3 |
形式 | 如上所示,较国旗常见。 |
用途 | 政府旗(海) |
比例 | 2:3 |
启用日期 | 1950年 |
形式 | 如上所示,中央白色部分有戴黑色皇冠的黑色狮子,狮子伸出红色的舌头。 |
用途 | 军旗(海) |
比例 | 2:3 |
启用日期 | 1950年2月23日 |
形式 | 白色背景上有黄色圣安得烈十字,上下镶红色,左右镶黑色,顶部有皇冠置于交叉大炮之上,底部有生了污垢的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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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国旗比例是罕有的13:15,这种配置很少见。相反地,在大多数场合上使用的是常见的2:3或相近比例的国旗,连大多数政府机关与行政机构也是使用这种国旗[1] 。
颜色意为纹章,为黑色盾牌和红色爪子和舌头的黄色狮子。
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荷兰统治时所使用的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