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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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詳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範圍內的義務教育的實施情況。文化大革命後,義務教育的口號在撥亂反正時期被提出,在鄧小平等人的推動下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1][2][3]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九年義務教育正式實行。[4]2001年,國務院稱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普及[5]。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六至十五歲的兒童、青少年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而家長則有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現今義務教育已經在中國大陸全境基本實現並往公立學校全免費方向推進,現階段有經濟困難者可以申請兩免一補計劃達成免費上學。隨着社會的發展,延長義務教育年限至12年的呼聲逐步增大。
義務教育是學生接受教育(包括思想方面和知識方面)的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掃盲運動關係緊密。通過這一階段的學習,學生可以獲得基礎的生存技能。
免費的中小學教育僅針對公立學校。同時,收費的各種中小學私立學校(包括國際學校)也在各地(尤其是經濟發達的一二線城市)開始發展;2015年,私立學校的比例已達10%,教育市場規模超過3.15億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