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擇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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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擇原理(英語:Anthropic principle;或人存定理),是關於物質宇宙必須與能觀測它的有意識生命相匹配的哲學理論,亦即可以被觀測到各種自然參數的宇宙,它的這些參數必須能使有意識的生命出現和存活,否則觀測行為無從發生;若承認多元宇宙理論,這就意味如果某個宇宙所具有的自然參數無法催生有意識生命,那它的這些參數就永無被觀測到的可能。有些支持者提出人擇原理解釋了宇宙的年齡和為什麼物理常數能夠保證有意識生命的存活。所以他們也認為這個宇宙能給予智能生命(可觀測者)存活的那麼高的標準是一件正常的事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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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D·巴羅和法蘭克·迪普勒給出的強人擇原理(SAP)指出宇宙存在的某些機能的協調性最終會導致智慧生命的湧現。而有些以布蘭登·卡特為首、對SAP持有批評態度的人給出了弱人擇原理(WAP),指出表面上的微調的宇宙往往是選擇偏差(英語:selection bias)所帶來的(尤其是倖存者偏差)。比如,只有那些最終有能力為生命提供良好生存條件的宇宙中能有生命,且這些生命能觀察宇宙並給出調和性的解釋。多數情況,這個對多重宇宙論的爭論,應該在統計出宇宙總體的數量以及從這些中找出有選擇偏好(我們作為觀察者所在的宇宙協調性)後才能給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