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論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價值論 (英語:axiology 來自古希臘語 ἀξίᾱ, axiā, "價值"; 以及-λόγος, 理性))價值觀的哲學研究。價值論 同時可以用在倫理學以及美學上[1]—亦即高度重視價值觀念的哲學領域—或者是作為這些研究領域的基礎,因此與價值理論或是元倫理學相近。本詞最初是在20世紀初被使用,保羅·拉皮耶(法語:Paul Lapie)於 1902年,而 愛德華·馮·哈特曼則於1908年使用。[2]價值論主要研究兩種類型的價值:倫理學和美學。 倫理學研究個人和社會行為中的「正確」和「善」的概念。美學的研究則關注「美」與「和諧」兩個觀念。所謂的公理價值論,企圖用數學來建立一套精確的價值原則,其中最強力的鼓吹者即為羅伯特·哈特曼(英語:Robert S. Hartman)。而價值論亦可分為價值主觀論和價值客觀論: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哲學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2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