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
戰敗條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於英法聯軍攻占北京後在北京分別與大英帝國、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簽訂的戰敗條約。1887年與葡萄牙王國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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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中英續增條約中法續增條約 中俄續增條約[1], 簽署日 ...
中英續增條約 中法續增條約 中俄續增條約[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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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北京條約部份內容 | |
簽署日 | 1860年10月24日(中英) 1860年10月25日(中法) 1860年11月14日(中俄) |
簽署地點 | 大清北京 |
簽署者 | 清朝:和碩恭親王 愛新覺羅·奕訢 額爾金伯爵 詹姆斯·布魯斯 參議院議員(法語:Sénat (Second Empire)) 讓-巴蒂斯特·路易·葛羅 駐大清公使 尼古拉·伊格那提耶夫 |
締約方 | 大清帝國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 法蘭西第二帝國 俄羅斯帝國 |
保存處 |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 英國國家檔案館 |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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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條約的主要條文有:割讓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增開天津為商埠,並承認1858年《璦琿條約》有效,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海參崴在內)40萬平方公里永久歸予俄國所屬,從此中國一次失去了兩片海,並喪失東北地區對日本海、鄂霍次克海的出海口。三份條約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