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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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論(英語:Nominalism),形而上學的觀點之一,根源於古希臘柏拉圖學派(見:柏拉圖主義),經中古歐洲經院哲學家發展,長時間成為哲學探討的主題。在哲學中,它是一種形而上學的爭論,它討論的是關於事物的概念(共相)與實在事物之間,存在的關係,與其出現的先後順序。唯名論認為現實事物並沒有普遍本質,只有實質的個體是存在的;共相非實存,而是代指事物性質的名稱,故稱「唯名」[1]。
唯名論的立場與唯實論相反,但因為基督教教義的影響,唯名論的發展略晚於唯實論。在唯名論之下,發展出兩種版本的唯名論哲學。第一個立場認為不存在一個共相,只有一個一個分別的實存事物。第二個立場,又稱概念論,則認為,共相是由實存事物所推導出來的,所以實存事物存在先於共相。但是,共相一旦被建立之後,它就是存在的。
在西方哲學史中,最早對唯名論概念進行討論的哲學家,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柏拉圖,其弟子亞里斯多德被認為是最早完成唯名論這個哲學體系的哲學家。中古歐洲最早提出唯名論的神學家是法國的洛色林。唯名論與唯實論的對立就是中古西方哲學史中的共相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