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安法》是韓國涉及國家安全的一部刑事法律。七十多年來韓國憲法法院、韓國大法院眾多判例承認《國家保安法》合乎《韓國憲法》。
Quick Facts 國家保安法, 韓國國會 ...
國家保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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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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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稱 | 第3318號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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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 | 韓國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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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1948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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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1948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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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獲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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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諺文, 漢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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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保安法》打擊威脅韓國國家安全的反國家活動,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有關法律在1948年制定,以取締國內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政權」)、共產主義思想的讚美行為。該法被認為以日本1941年的《治安維持法》為原型。[1]